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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2001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高职学院,2004年由铁道部移交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学校、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获得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金奖。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7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2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黄炎培杰出教师1人、湖北名师2人,全国职业教育轨道交通行业名师5人,湖北省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2个。还涌现出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师德先进个人、荆楚好老师、楚天园丁奖获得者等优秀教师群体。

学校现设有铁道运输管理学院、铁道机车车辆学院、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铁道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疗与护理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并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和实训中心。开设专业54个,组建十大专业群,覆盖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维护整个产业链环节,其中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专业(群)4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骨干专业6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3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专业3个,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9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9个,湖北轨道交通运营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5个。

60多年的历史积淀,学校确立了“立足铁路、服务湖北、面向社会”的办学定位和“以人为本、开放创新、特色发展”的治校方针,凝练了“厚德、砺能、笃行、通达”的校训,形成了“铁的理想信念、铁的纪律作风、铁的意志品质、铁的担当作为”的铁院精神,走出了“跟着铁路转,联合铁路办,帮助铁路干,乘势谋发展”的特色发展之路。学校在全国高职院校中率先开办城市轨道交通和高速铁路类专业,率先建立国家级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率先发起组建湖北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并在产教深度融合、校企紧密合作方面积累了实践经验,产生了积极影响。学校毕业生受到社会和轨道交通企业的普遍欢迎,长期以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学校培养了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者,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毕业生。

学校积极参与国际化合作,先后与英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美国、泰国、肯尼亚、柬埔寨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并率先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高铁专业人才,“中泰联合培养高铁专业人才”项目成为首批中国-东盟职业院校特色合作项目,在泰国成立全球首家高铁鲁班学院,学校成为世界了解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窗口。

全体武汉铁院人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培养具有“四个自信”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劳动者和可靠接班人,在建设“优质、高效、和谐、幸福”的武汉铁院新征程中,奋力开拓,砥砺前行。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2977

二、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1号,邮编:430205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主管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

六、招收对象: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参加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校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七、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2.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本科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湖北省本科线下10分的考生可以报考。其中,现代通信技术专业与湖北工业大学通信工程专业,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和武汉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开展专本衔接培养,前三年在我校的相应专业就读,在我校就读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教育阶段学习期满,参加转段考核成绩合格,后两年进入普通本科高校相应专业就读,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由试点本科高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3.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到相关专业。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调剂至其它志愿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4.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因企业用人需求和岗位特点,对部分专业有以下身体条件要求:

①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专业要求只招男生,无色盲及色弱,矫正视力4.8及以上。

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

③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要求只招男生,无色盲及色弱,矫正视力4.8及以上,身高1.65米及以上。

④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只招男生,无色盲及色弱。

⑤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助产专业要求只招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

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其入学资格。

5. 2022年普通高考中,现代通信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只招收含有物理科目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

6.报考我校考生语种不限,但学校只提供英语语言教学。

7.通过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招收的 “3+2” 中高职分段培养学生、技能高考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校企联合培养学生除外)。

8.我校各专业无校外办学。

八、奖、助、贷情况: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在校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文凭发放:学生学业期满,按学校规定修完所有课程,考试合格,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十一、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咨询电话:027-51159357、027-51159358、027-51168498、027-51168665

学校网址:https://www.wru.edu.cn

学生可通过我校网址、咨询电话等渠道查询招生咨询方式以及招生录取结果。

十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定不一致,以其招生政策和规定为准。本章程自2022年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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