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商贸学院
湖北商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1995年,2015年4月由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转设为湖北商贸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士吴宏鑫现为学校名誉校长。
栉风沐雨26载,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错位发展、提质培优、开门办学、彰显特色”理念,努力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应用型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连续5年位居艾瑞深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前30名,入围校友会网“中国一流民办大学”,获评“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平安高校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
【一体两翼,打造智慧化精致校园环境】
学校现有武汉、咸宁两个校区,地理环境优越,莘莘学子拥有“出则尽享便利、入则潜心学习”的花园式生态校园。武汉校区位于武汉二环光谷核心区域,四周名校环绕,南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依华中师范大学,与华中农业大学隔湖相望,人文科技氛围浓郁。咸宁校区距离武汉市区1小时车程,地处有“中国魅力之城、温泉之城”美誉的湖北省咸宁市,依山傍水,占地千余亩,总投资近15亿元。学校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建有高尔夫练习场、网球场、电影院以及集多功能篮球馆、健身房、恒温游泳馆、千人大礼堂等为一体的文体中心。智能酒店式的学生公寓里,空调、网络、热水器、洗衣机一应俱全。“学生之家”、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事务中心等为广大学子提供高效便利服务。
【“三金”发力,夯实高水平教学“四梁八柱”】
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2000余人,下设10个教学单位,39个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工学、教育学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现有教师600余名,其中84%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比例占4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30%以上,50%以上教师有海外学习、访问、交流和培训经历。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金专、金课、金师”等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凸显,设计学入选湖北省属高校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艺术设计类、信息类专业群入选湖北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专业领域),艺术设计为湖北省重点培育本科专业,现有3个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金融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财务管理、视觉传达设计),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省级一流课程(《商务英语》《综合设计》《Python语言程序开发及应用》),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文化创意设计教研中心、计算机工程教研室),5个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
【产教融合,健全协同育人长效机制】
学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专注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重视提升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全力打造各学院“品牌”。经济学院“金融科技创新班”、管理学院“华为云学院鲲鹏班”、人工智能学院“中软国际订单班”、艺术学院“一专业一工作室”、外语外事学院“儿童英语校内双元定制班”等示范引领作用明显,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学生在“挑战杯”“中华会计网校杯”“恩智浦杯”、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国家级、省级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370余项,每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40余项。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被评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武汉市创业学院”。
学校强化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华为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 与长江证券、易迅电子、财新数据、中软国际、京东、学而思、猿辅导等近百家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及就业基地,建有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及近百个校级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依托现代服务经济中心、智能系统及软件研发中心、乡村振兴研究院3个科研服务平台和湖北高校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信息类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教科研项目推进科教协同育人。
学校与湖北大学合作开展英语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深化国际合作,先后与美、英、德、澳、加、日、韩等国及港台地区20余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与英国密德萨斯大学和里奇蒙大学、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塞浦路斯欧洲大学等多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已有赴美国、新加坡带薪实习和赴韩、英、美、日等国校际奖学金访学交流项目。
【文化养成,第二课堂精彩纷呈】
学校积极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获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着力打造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艺术节、英语文化节、商贸论坛、艺术大讲堂等校园文化品牌,成功举办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女子组)全国总决赛、中国排球联赛(湖北主场)比赛等重大赛事。校龙舟队、武术队在中华龙舟大赛、全国大学生武术锦标赛等顶级赛事中屡创佳绩,在央视、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展现学子风采和湖商精神。
近年来,湖商学子海内外读研深造学生逐年增多,毕业生先后被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 质大学和斯坦福大学、诺丁汉大学、纽卡斯尔大学等国内外名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多名学生荣获“长江学子”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称号。学校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为社会输送了4.2万余名高质量复合应用型人才,办学成效赢得社会广泛好评。
帆正风劲潮头立,砥砺奋进正当时。站在“十四五”新征程起点上,湖北商贸学院正以“建设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应用型财经类高等院校”为目标,铆足干劲、阔步前行,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大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奋斗!
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北商贸学院”,创建于1995年,2015年4月由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转设更名为湖北商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13247,湖北招生代码C235,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有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选择第一志愿考生。新高考改革省份如无特殊说明,学校将执行该省投档办法。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考生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及高考投档成绩。如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在执行各省(市、区)相关录取政策前提下,实行专业成绩优先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我校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一条 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替换。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对其休学或退学。
第十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商贸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北商贸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并设有多种助学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学校奖学金。
(三)助学措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4号
咸宁校区: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贺胜路508号
(本科生和艺术类学生在武汉校区就读,其他类学生在咸宁校区就读。)
电话:027-82666063 87786825 87786820
网址:http://www.hbc.edu.cn 咨询QQ:4628135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栉风沐雨26载,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错位发展、提质培优、开门办学、彰显特色”理念,努力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应用型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连续5年位居艾瑞深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前30名,入围校友会网“中国一流民办大学”,获评“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平安高校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
【一体两翼,打造智慧化精致校园环境】
学校现有武汉、咸宁两个校区,地理环境优越,莘莘学子拥有“出则尽享便利、入则潜心学习”的花园式生态校园。武汉校区位于武汉二环光谷核心区域,四周名校环绕,南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依华中师范大学,与华中农业大学隔湖相望,人文科技氛围浓郁。咸宁校区距离武汉市区1小时车程,地处有“中国魅力之城、温泉之城”美誉的湖北省咸宁市,依山傍水,占地千余亩,总投资近15亿元。学校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建有高尔夫练习场、网球场、电影院以及集多功能篮球馆、健身房、恒温游泳馆、千人大礼堂等为一体的文体中心。智能酒店式的学生公寓里,空调、网络、热水器、洗衣机一应俱全。“学生之家”、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事务中心等为广大学子提供高效便利服务。
【“三金”发力,夯实高水平教学“四梁八柱”】
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2000余人,下设10个教学单位,39个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工学、教育学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现有教师600余名,其中84%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比例占4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30%以上,50%以上教师有海外学习、访问、交流和培训经历。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金专、金课、金师”等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凸显,设计学入选湖北省属高校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艺术设计类、信息类专业群入选湖北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专业领域),艺术设计为湖北省重点培育本科专业,现有3个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金融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财务管理、视觉传达设计),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省级一流课程(《商务英语》《综合设计》《Python语言程序开发及应用》),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文化创意设计教研中心、计算机工程教研室),5个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
【产教融合,健全协同育人长效机制】
学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专注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重视提升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全力打造各学院“品牌”。经济学院“金融科技创新班”、管理学院“华为云学院鲲鹏班”、人工智能学院“中软国际订单班”、艺术学院“一专业一工作室”、外语外事学院“儿童英语校内双元定制班”等示范引领作用明显,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丰硕。学生在“挑战杯”“中华会计网校杯”“恩智浦杯”、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国家级、省级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370余项,每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40余项。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被评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武汉市创业学院”。
学校强化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华为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 与长江证券、易迅电子、财新数据、中软国际、京东、学而思、猿辅导等近百家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及就业基地,建有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及近百个校级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依托现代服务经济中心、智能系统及软件研发中心、乡村振兴研究院3个科研服务平台和湖北高校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信息类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教科研项目推进科教协同育人。
学校与湖北大学合作开展英语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深化国际合作,先后与美、英、德、澳、加、日、韩等国及港台地区20余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与英国密德萨斯大学和里奇蒙大学、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塞浦路斯欧洲大学等多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已有赴美国、新加坡带薪实习和赴韩、英、美、日等国校际奖学金访学交流项目。
【文化养成,第二课堂精彩纷呈】
学校积极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获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着力打造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艺术节、英语文化节、商贸论坛、艺术大讲堂等校园文化品牌,成功举办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女子组)全国总决赛、中国排球联赛(湖北主场)比赛等重大赛事。校龙舟队、武术队在中华龙舟大赛、全国大学生武术锦标赛等顶级赛事中屡创佳绩,在央视、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展现学子风采和湖商精神。
近年来,湖商学子海内外读研深造学生逐年增多,毕业生先后被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 质大学和斯坦福大学、诺丁汉大学、纽卡斯尔大学等国内外名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多名学生荣获“长江学子”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称号。学校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为社会输送了4.2万余名高质量复合应用型人才,办学成效赢得社会广泛好评。
帆正风劲潮头立,砥砺奋进正当时。站在“十四五”新征程起点上,湖北商贸学院正以“建设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应用型财经类高等院校”为目标,铆足干劲、阔步前行,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担当,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大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奋斗!
湖北商贸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北商贸学院”,创建于1995年,2015年4月由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转设更名为湖北商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13247,湖北招生代码C235,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有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选择第一志愿考生。新高考改革省份如无特殊说明,学校将执行该省投档办法。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考生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及高考投档成绩。如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他特殊要求,在执行各省(市、区)相关录取政策前提下,实行专业成绩优先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我校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一条 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生可申请学习其他语种进行学分替换。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对其休学或退学。
第十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商贸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北商贸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并设有多种助学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学校奖学金。
(三)助学措施: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34号
咸宁校区: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贺胜路508号
(本科生和艺术类学生在武汉校区就读,其他类学生在咸宁校区就读。)
电话:027-82666063 87786825 87786820
网址:http://www.hbc.edu.cn 咨询QQ:4628135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