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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于2001年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2年,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7万余名各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是江汉平原最负盛名的职业院校。在校学生15000余名。

办学成果丰硕。学校是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省教育厅和荆州市共建改革试点高职院校;是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全国职工教育示范基地;是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项目牵头单位、全国高校样板党支部建设单位、荆州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和发起单位;学校先后荣获“高职院校满意度全国20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科技进步奖。是就业数据免检学校。

地理位置优越。学校坐落于荆州市学苑路21号,荆州东接武汉,西望三峡,北依千年古城,南掬秀美长江。是著名的滨江城市。荆州水陆空交通立体便捷,气候四季宜人,文化底蕴深厚,高教资源丰富,是学知识、强技能的理想之地。

办学条件一流。学校占地1996亩,总建筑面积近50万平米,在湖北省名列前茅。学校馆藏图书73万余册,电子资源逾95T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亿元。校园实现了无线网络信号全覆盖,整体接入带宽7G。学生公寓功能完善,空调、热水器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100人。其中,担任全国行指委委员1人、专指委委员2人,教授22人、副教授270余人,博士硕士220人,“楚天技能名师”18人。教师参加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荣获全国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1项。建有计算机、会计2个省级教学团队和电子商务省级技能名师工作室。获批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省级优质师资培训基地各1个。学校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能力大赛,4次获得优异成绩,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专业门类齐全。学校主动对接区域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设立机电工程学院、护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医药学院、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生物化工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专业48个。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护理、服装与服饰设计、畜牧兽医、环境艺术设计等6个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为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服务产业”重点建设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为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会计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旅游管理、护理、畜牧兽医、环境艺术设计为省级特色专业;软件技术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

实习实训设施完善。学校建有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数控技术、电工电子、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基地,机电应用技术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会计电算化、服装设计2个省级实训基地。引企入校合作共建海尔智能化学院、华为网络学院、红叶服装学院等名企学院。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22个,“校中厂”式实训基地1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56个,“厂中校式”实习实训基地18个。

人才培养成绩喜人。学生技能大赛成绩突出。2017年,学生获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8项,一等奖数列全省高职第二名;2018年学校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竞赛,获5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排全省第五位、全国第二十一位。

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初次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8%以上,就业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高于90%,全省名列前茅,优秀毕业生正在成为学校最好的名片。

办学目标志存高远。荆州市坚持人才强市战略,将支持我校发展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投资16亿余元,支持学校高标准建设“9+1”工程。学校立足内涵质量发展,规划推进“1711”十大质量建设计划,努力实现“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发展目标,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智力和技术支撑。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湖北省技能高考、湖北省单独招生考试和湖北省其他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和教育部院校代码:荆州职业技术学院,12737。

  第六条 学校地址和邮政编码: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21号,434020。

  第七条 学校性质和办学层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八条 毕业颁证: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项研究决策。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教育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专业和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产业发展趋势好且报考率高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适当减少其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下,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和优录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具体视生源情况和各省区市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份加分、优录政策,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总成绩,按照生源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对非平行志愿投档:专业分档时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平行志愿投档:根据模拟投档生源情况,学校在正式投档前按政策调整专业计划。正式投档后,学校按招生政策审核考生档案,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上报省招办批准后作退档处理。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学校另行制定录取规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本校各专业招生不限考生考试类别(其中,选科模式为“3+3模式”的省市考试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选科模式为“3+1+2模式”的省市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生缴费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每学年每生学费标准为普通专业5000元,艺术专业6500元;公寓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1080元,4人间1320元。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1650元/生·学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向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21号

  邮政编码:434020

  学院网址:http://www.jzit.net.cn

  招生网址:http://www.jzit.net.cn/zb/

  咨询QQ:1874756401,学校微信号:jzit2015

  招生联系电话:0716—8022277、0716—8022299(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716—802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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