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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于198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座落在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以工学为主,涵盖经济、管理、艺术等专业大类。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校风严谨、管理规范、特色鲜明。

学校坚持“立足荆州、面向湖北、辐射全国、凸显理工、培育工匠”的办学定位,秉承“以人为本、注重质量、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励学、笃行、立业”的校训,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的办学方向,狠抓内涵建设,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并举之道,积极推动以“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为核心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努力创建数字理工、智慧理工和品质理工,致力于建设学生向往、社会需求、人民满意的“双高”院校(即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

学校重点建设了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院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1个教育部联合保监会、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的“江泰保险实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项目;3个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光电技术应用、应用化工技术、保险);3个湖北省特色专业(光电技术应用、保险、汽车制造与装备技术);1个湖北省品牌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2个湖北省普通高等学院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光电技术应用、应用化工技术);3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光电技术应用、建筑工程技术、模具);2个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应用化工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绿色照明示范基地;1个照明设计师人才培养基地;1个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1个空军航管处无人机飞行基地,1个荆州市科普教育基地;1个荆州市创业示范基地;1个荆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荆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1个荆州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质量发展为核心,坚持以系统推进涵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精神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的“三育工程”为抓手,牢固树立“聚焦内涵,聚焦学生,聚焦质量”的“三聚意识”,坚持“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以继续教育和中职教育为两翼”的“一主两翼”发展思路,实现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厚植内涵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努力实现办学效益提高、发展人气指数上扬、师生幸福指数上升的工作目标,做强中职、做优高职、做大培训、创办政行企校满意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秉承“三个一切”、“两个爱”及“三位一体”师生关系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促进学生全面且可持续发展,培养满足湖北省和荆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将坚持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为指引,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创新发展行动路线图相关工作要求,以教育信息化为抓手,以现代学徒制为模式,以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为保障,全方位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共同致力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内涵建设与发展,力争把我校建设成为跻身全国前200强的“双高”院校(即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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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诚欢迎广大有志青年积极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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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原沙市职业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原沙市职业大学)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国标代码:11074 湖北省招生代码:C507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工农路22号

第八条:学院基本概况: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原沙市职业大学)地处美丽富饶的江汉平原、座落在人文荟萃的古城荆州。学院创办于1983年,以理工科为主,兼有经济、管理、文学、艺术等专业,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办学历史悠久、学风优良,是莘莘学子的求学乐园。2010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由“沙市职业大学”更名为“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21年与荆州教育学院合并,是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现已开设智能光电技术应用、建筑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人物形象设计、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85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九条:荆州理工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荆州理工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招生省份为:重庆、安徽、江西、江苏、广东、海南、甘肃、吉林、四川、陕西、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浙江、福建、云南、贵州、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西藏等二十六个省、市、自治区。

第十二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各生源省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予以确定;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其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必须合格;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高校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必须合格。

第十五条: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和在我院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情况,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学院严格按照鄂价费[2013]109号文件精神执行收费政策,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

第十八条:学院根据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开设绿色通道,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协助银行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第十九条: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招生联系方式:

详细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工农路22号

邮政编码:434000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16—8252882,8517410

传真:0716—8881026

招生咨询QQ:673917463

网址: http://www.jzlg.cn

E-mail:20402744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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