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58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传承地质文化,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秉承“德技共举、知行合一”的校训,根植自然资源行业,对接自然资源主业、土木工程产业,明确了“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两个统一’”的建设发展思路,正着力推进自然资源专业集群、工程建设专业集群、现代服务专业集群等三大专业集群布局发展,努力构建“一龙头三重点四支撑五发展”的自然资源特色专业体系,奋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两基地一中心一智库”,全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自然资源鲜明特色的高水平高职学院。在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已建设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平安高校”和“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600余亩,总资产5.73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0000多人,教职工700多人,其中“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为86%,高级职称200余人,省级专业带头人6名,省级骨干教师8名。
学校设有测绘地理学院、自然资源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程建设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工程设计学院、现代经贸学院、生态文旅学院、基础课部、思政课部、机械研制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十院两部一中心”,设置了32个专业。目前,学校拥有工程勘测1个省级一流专业群,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工程造价2个央财重点支持专业,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2个省级特色专业,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酒店管理3个省级精品专业,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酒店管理3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学校实习实训条件优良,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8个,校内实训室116个,其中,学校5个专业实训区被国家、湖南省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湖南省工程造价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湖南省工程测量技术实训基地”、“湖南省建筑工程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湖南省环境地质工程技术专业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一直以来,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技术技能型工程人才。学校积极推行“1+X”证书制度,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与专业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院与吉首大学、湖南城市学院等签订了专升本协议,毕业生可升入相应本科院校就读。学校连续六届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专项督查评估中获得优秀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被立项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水渡河畔,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国标代码:12425,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湖南省内招生代码:4367。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有关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我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长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按教育部(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市区,各省(区)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2高考生源计划专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定。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第十五条 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六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2〕4号)文件精神,已参加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我校相关专业。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可以免试入学至相关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录取专业及调剂后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教育部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及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六章 奖学与助学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困难级别参评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及参加勤工俭学,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八章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学校网址:www.hngczy.cn
4.招生网址:
http://hngczyzs.bibibi.net/recruit/index/index
5.招生咨询电话:0731- 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6.招生咨询QQ群:424161850
7.电子邮箱:hngczy_zsc@163.com
8.纪检监督电话:0731-84095297
学校占地面积600余亩,总资产5.73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0000多人,教职工700多人,其中“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为86%,高级职称200余人,省级专业带头人6名,省级骨干教师8名。
学校设有测绘地理学院、自然资源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程建设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工程设计学院、现代经贸学院、生态文旅学院、基础课部、思政课部、机械研制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十院两部一中心”,设置了32个专业。目前,学校拥有工程勘测1个省级一流专业群,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工程造价2个央财重点支持专业,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2个省级特色专业,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酒店管理3个省级精品专业,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酒店管理3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学校实习实训条件优良,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8个,校内实训室116个,其中,学校5个专业实训区被国家、湖南省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湖南省工程造价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湖南省工程测量技术实训基地”、“湖南省建筑工程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湖南省环境地质工程技术专业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一直以来,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技术技能型工程人才。学校积极推行“1+X”证书制度,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与专业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院与吉首大学、湖南城市学院等签订了专升本协议,毕业生可升入相应本科院校就读。学校连续六届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专项督查评估中获得优秀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被立项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水渡河畔,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国标代码:12425,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湖南省内招生代码:4367。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有关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我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长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按教育部(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市区,各省(区)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2高考生源计划专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定。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第十五条 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六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2〕4号)文件精神,已参加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我校相关专业。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可以免试入学至相关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录取专业及调剂后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教育部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及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六章 奖学与助学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困难级别参评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及参加勤工俭学,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八章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学校网址:www.hngczy.cn
4.招生网址:
http://hngczyzs.bibibi.net/recruit/index/index
5.招生咨询电话:0731- 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6.招生咨询QQ群:424161850
7.电子邮箱:hngczy_zsc@163.com
8.纪检监督电话:0731-840952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