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
☆湖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
☆湖南省智能制造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湖南省对外劳务特色培训基地
☆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
☆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
☆湖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湖南省高校易班建设先进单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教育部“1+X”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
☆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
☆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单位
☆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优秀单位
☆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全国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湖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地
☆湖南省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
☆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2001年8月。现有在校学生19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办学成就辉煌。2006年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08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1年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1094人,其中专任教师629人。教授及正高级45人,副教授及副高级34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56人,聘请行业、企事业单位696名技术、管理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专任教师中有省级教学名师(课程思政)2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5人、省级双带头人标兵1人,省级技术能手4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获得者4人。有省级专业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近五年来教师立项省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220余项,发表论文1400余篇,出版专著40余本,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和科技创新成果奖励20余项。
专业门类齐全。设有9个二级学院,构建形成了机电一体化技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护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9个专业群。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护理、中医学等46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1个,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11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 门,课程思政示范性课程2门,优秀教材5部。专业紧贴市场需要,突出职业特色,2019年、2020年入选湖南高职院校“教学资源20 强”。
培养模式先进。学院致力于“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教、学、做合一”,在全国首创“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模式。建立了“课证相融、训赛相通、教学相长”的实践教学机制,“教室、车间合一”、“小学期分段育人、真实岗循环进阶”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被评为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现代学徒制优秀案例。
实训环境优越。学院建有全省一流的现代制造技术实训中心、农林技术实训中心、康养技能实训中心等19个实训中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394元。建有医教协同育人培训基地50个,拥有附属医院3所。建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0个,其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师资认证培训)基地4个,省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1个。
社会服务完善。近五年,校企合作攻克关键技术难题220个,获专利161项、软件著作权156项、省市级教科研成果奖23项,2019年入选湖南省职业院校“服务贡献20强”。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有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等13个X证书参与试点;依托专业,服务社会,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安全培训与技术服务中心面向应急管理行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50余个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在全省形成较大影响力。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健康发展,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等特色培训蓬勃发展,近年来学员取证率达90%以上。
生活条件便捷。图书馆藏书总量90余万册。标准学生公寓内有洗衣房、卫生间、阳台、衣柜书桌、热水开水、宽带电话等。校内提供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健身洗衣、邮政速递、自助取款等生活便利服务。学院建立了奖、助、减、免、补、勤、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受助率达30%,各类奖助学金2000―8000元。学院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就业渠道畅通。学院与400多家大中型企业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每年邀请几百家用人单位在学校举行大规模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部分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入学即意味着就业。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工作。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多年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交通条件便利。娄底位于湖南中部,毗邻长株潭地区,系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湘黔、洛湛铁路、沪昆高铁、沪昆高速、二广高速、长韶娄高速、娄怀高速贯通全市,乘高铁到省会长沙仅40分钟,乘火车可达湖南任一市州,交通十分便利。学院位于娄底市中心城区,校园环境优雅舒适,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院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 邮编: 417000
湖南代码:4370 国家代码:12848
联系电话:0738-8360973,8365018,8361671
网址:www.ldzy.com
E-mail:ldzyzsjy@163.com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848,院校代码:4370。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727号(综合校区)、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东街799号(医学院校区)。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我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条 我校将招生的分专业科类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学校招生简章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统招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对就读态度不明朗,或在录取期间无法联系上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依据予以录取,也可以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剂录取。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在征求考生意愿的情况下录取到其它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五条 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考生报考我校无外语语种限制。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性别要求。临床医学专业限招物理类(生物、化学)或理工科类考生。有色盲、色弱的考生慎报医卫类、艺术设计类专业。
第七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杂费标准按湖南省发改委和娄底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具体学费标准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的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减、免、补、勤、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受助率达30%。各类奖学金1000―8000元/年、助学金2200-4400元/年、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学校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招生咨询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738-8360973、8365018;
2.传真:0738-8360978 ;
3.招生资料寄送邮箱:258411885@qq.com
邮政编码:417000;
4.学校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1)娄底职院招生网 http://ldzy.good-edu.cn/;
(2)“娄底职院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
5.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38-8360726
第九章 纪律监督
第二十条 对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统招录取过程的监督,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登录学校官网信访举报页面或拨打电话反映情况。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相关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和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2001年8月。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有正高职称51人、副高职称337人,有博士、硕士学历教师315人。建有现代实训中心20个、附属医院3所。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农林牧渔、教育文化艺术、商贸旅游、医药卫生等大类的46个专业。
自建校以来,我校始终坚持“立足娄底,服务全省”的办学定位,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专门应用型人才,主动对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赋能,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效。学校获评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教学资源20强、湖南省服务贡献20强、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致力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全国近400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负责为合格毕业生推荐工作。近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多次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我校面向湖南、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青海、广东、海南、广西、湖北、安徽等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大专新生,学制三年,文理兼招。
学校坐落于湖南省重要交通枢纽娄底市的中心城区,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有多条高速公路、高铁和铁路在市区交汇,为莘莘学子求学提供了便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录取原则,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第七条 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中技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
☆湖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
☆湖南省智能制造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湖南省对外劳务特色培训基地
☆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
☆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认证培训基地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
☆湖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湖南省高校易班建设先进单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教育部“1+X”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
☆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
☆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单位
☆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优秀单位
☆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全国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湖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地
☆湖南省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
☆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2001年8月。现有在校学生19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
办学成就辉煌。2006年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08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1年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1094人,其中专任教师629人。教授及正高级45人,副教授及副高级34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56人,聘请行业、企事业单位696名技术、管理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专任教师中有省级教学名师(课程思政)2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5人、省级双带头人标兵1人,省级技术能手4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获得者4人。有省级专业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近五年来教师立项省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220余项,发表论文1400余篇,出版专著40余本,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和科技创新成果奖励20余项。
专业门类齐全。设有9个二级学院,构建形成了机电一体化技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护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9个专业群。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护理、中医学等46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1个,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11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 门,课程思政示范性课程2门,优秀教材5部。专业紧贴市场需要,突出职业特色,2019年、2020年入选湖南高职院校“教学资源20 强”。
培养模式先进。学院致力于“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教、学、做合一”,在全国首创“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模式。建立了“课证相融、训赛相通、教学相长”的实践教学机制,“教室、车间合一”、“小学期分段育人、真实岗循环进阶”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被评为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现代学徒制优秀案例。
实训环境优越。学院建有全省一流的现代制造技术实训中心、农林技术实训中心、康养技能实训中心等19个实训中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394元。建有医教协同育人培训基地50个,拥有附属医院3所。建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0个,其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师资认证培训)基地4个,省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1个。
社会服务完善。近五年,校企合作攻克关键技术难题220个,获专利161项、软件著作权156项、省市级教科研成果奖23项,2019年入选湖南省职业院校“服务贡献20强”。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有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等13个X证书参与试点;依托专业,服务社会,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安全培训与技术服务中心面向应急管理行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50余个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在全省形成较大影响力。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健康发展,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等特色培训蓬勃发展,近年来学员取证率达90%以上。
生活条件便捷。图书馆藏书总量90余万册。标准学生公寓内有洗衣房、卫生间、阳台、衣柜书桌、热水开水、宽带电话等。校内提供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健身洗衣、邮政速递、自助取款等生活便利服务。学院建立了奖、助、减、免、补、勤、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受助率达30%,各类奖助学金2000―8000元。学院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就业渠道畅通。学院与400多家大中型企业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每年邀请几百家用人单位在学校举行大规模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部分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入学即意味着就业。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工作。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多年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交通条件便利。娄底位于湖南中部,毗邻长株潭地区,系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湘黔、洛湛铁路、沪昆高铁、沪昆高速、二广高速、长韶娄高速、娄怀高速贯通全市,乘高铁到省会长沙仅40分钟,乘火车可达湖南任一市州,交通十分便利。学院位于娄底市中心城区,校园环境优雅舒适,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院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 邮编: 417000
湖南代码:4370 国家代码:12848
联系电话:0738-8360973,8365018,8361671
网址:www.ldzy.com
E-mail:ldzyzsjy@163.com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848,院校代码:4370。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727号(综合校区)、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东街799号(医学院校区)。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我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条 我校将招生的分专业科类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学校招生简章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统招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对就读态度不明朗,或在录取期间无法联系上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依据予以录取,也可以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剂录取。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在征求考生意愿的情况下录取到其它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五条 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考生报考我校无外语语种限制。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性别要求。临床医学专业限招物理类(生物、化学)或理工科类考生。有色盲、色弱的考生慎报医卫类、艺术设计类专业。
第七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杂费标准按湖南省发改委和娄底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具体学费标准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的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减、免、补、勤、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受助率达30%。各类奖学金1000―8000元/年、助学金2200-4400元/年、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学校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招生咨询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738-8360973、8365018;
2.传真:0738-8360978 ;
3.招生资料寄送邮箱:258411885@qq.com
邮政编码:417000;
4.学校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1)娄底职院招生网 http://ldzy.good-edu.cn/;
(2)“娄底职院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
5.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38-8360726
第九章 纪律监督
第二十条 对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统招录取过程的监督,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登录学校官网信访举报页面或拨打电话反映情况。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相关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和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2001年8月。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有正高职称51人、副高职称337人,有博士、硕士学历教师315人。建有现代实训中心20个、附属医院3所。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农林牧渔、教育文化艺术、商贸旅游、医药卫生等大类的46个专业。
自建校以来,我校始终坚持“立足娄底,服务全省”的办学定位,积极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专门应用型人才,主动对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赋能,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效。学校获评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教学资源20强、湖南省服务贡献20强、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致力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全国近400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负责为合格毕业生推荐工作。近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多次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我校面向湖南、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青海、广东、海南、广西、湖北、安徽等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大专新生,学制三年,文理兼招。
学校坐落于湖南省重要交通枢纽娄底市的中心城区,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有多条高速公路、高铁和铁路在市区交汇,为莘莘学子求学提供了便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录取原则,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第七条 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中技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