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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有着30年办学历史和文化积淀,是衡阳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武装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单位、优秀自考助学单位,衡阳市先进基础党组织,守信誉单位。

凭山负江,四通八达。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南岳山下、流淌着湖湘文化的湘江蒸水河畔,与湖湘文化名胜石鼓书院隔江遥望。与107国道近在咫尺,南至衡阳市区10公里,北距南岳衡山核心风景区30公里,东邻湘江1.5公里。学院区域优势明显。

依山畔水,校园唯美。学院北面为衡阳市横江湿地公园,学院南面为虎形山公园。校内风景秀丽,环境舒适。星湖岸边, 灵水碧绿,槐柳成荫, 翠竹青青, 绿草茵茵;亭台楼榭, 相映成趣,秀妍娇媚,妙趣横生。

励精图治,玉汝于成。学院沿革于1989年创办的湖南亚太科技学院,2001年改名为湖南理工专修学院,2010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更名为湖南工商职业学院,行政隶属省教育厅主管。办学以来,学院在职业院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进入全省同类院校“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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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台楼阁,相映成趣。学院固定资产4.2亿元,产权建筑总面积20万平方米。近年来,求新楼、明德楼、新学生宿舍、新学生食堂、新学生就业孵化基地等拔地而起,升级改造;不断打造的校园文化墙、宣传栏、桂花园、竹林氧吧等校园景观,新实训楼、系列学术报告厅和培训楼等成为学院昂首迈入全省一流民办高校的标志性建筑。学院承禹石神韵,感南岳灵气,继石鼓书香,秉船山精神;学院宛若绿色摇篮,孕育春的希望!

名师荟萃,英才云集。学院为全省具有自主评定高级职称资质的极少数民办高职院校之一;现有在编职工415人,其中专任教师306人,教授、副教授及相应职称74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68人,“双师型”教师138人;构建了一支专业、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务实、进取的专职师资队伍。

桃李芬芳,绿满天涯。学院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近8000人。自办学以来,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3万余名各级各类人才。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双证书”拥有率保持在98%以上,学生参加技能鉴定,通过率达80%以上。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湖南教育网、湘微高职、衡阳日报等均对学院进行过专题报道。

学科齐全,特色鲜明。学院在招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工业机器人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工程造价、市场营销、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护理、播音与主持、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歌舞表演、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社区管理与服务、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空中乘务、药学、药物制剂技术、财富管理、软件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音乐传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等34个专业;确立了以管理服务、建筑工程为主的重点专业建设大类;形成了4院3部的教学构架,即工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医护学院、中职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公共基础课部;形成了“生态工商管理及服务”等3个特色专业群。

校企合作,就业导向。学院构建以服务行业、地方产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招生计划配置机制。现有各级各类实习实训基地260余个、校内实训基地15个,建立了与技能培养相适应的职业环境,让学生理论结合实际操作,更深层次地理解知识、掌握技能。学院与衡阳比亚迪公司、华融湘江银行、一汽大众、平安产险等80余家企业(单位)签订了合作办学与人才培养协议,开设了10余个订单培养班级,“2+1”培养模式学生比例占100%,订单式培养学生比例占42%。

服务社会,成就卓著。学院主动转变高职院校科研与服务理念。学院现为汽修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单位、湖南商学院自考本科和技术培训中心。学院积极利用自身的科技、智力资源优势,建立科技服务团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方式,与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学院的发展。

文化蓄势,梦想起航。办学以来,学院秉持“明德、修能,致用、求新”的校训,书写了诸多教育发展史的精彩华章。制订了“提升办学质量,打造学科品牌,追求极致精神,培养能工巧匠”的学校愿景;提出了“为学生成才而奠基,为教师成长而铺路,为学校发展而改革”的办学宗旨;坚持了“以内涵求生存,以开放谋发展,以特色铸品牌”的办学策略,积淀了厚重的人文底蕴和专业基础;培育了“同心同德 创业创新”的学院精神;完成了统领校园文化建设的“一训三风”校园文化顶层设计。近年逐步铸造了 “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技能节”、“宿舍文化节”、“读书月”、“5.25心理健康节”等一系列校园文化精品;推动了以养成教育为代表的自我教育和环境育人模式,建立了“三下乡”服务队、社区服务队等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团队,形成了以星湖文学社为代表的学生社团组织群。

传承辉煌,开拓未来。晨读于南岳脚下,夜思于湘江河畔,畅想于生态校园。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湖南工商职业学院近年率先提出了“尊重人的价值、开发人的潜能、升华人的心灵”的人才观;制订了“规范有序,执行有力,管理精细,筑就活力”的治校方略;不断深入实践“双主体”合作育人模式和现代化信息教育手段,明确了“社会需求就是办学方向,企业满意就是质量标准,以需求定规模,以需要开课程”为办学特色的“立足湘南、立足行业、辐射中南”的发展定位。

20年的自考大专和高职办学历史,30年的民办办学历程,印刻着几代工商人前赴后继、砥砺前行的汗水与足迹,演绎着服务区域发展与人们美好生活的工商故事,领航着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与“四化两型湖南建设”圆梦远行,致力于人民满意教育与幸福需求的使命传递。传承往昔辉煌,尽展名校风采,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正充满信心,豪迈地走向美好未来!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2022年高职(专科)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310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邮编:421005)

  第九条 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院概况: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我国古代四大书院之一石鼓书院所在地——衡阳市,东眺秀水湘江,北望名刹南岳。校园规划面积一千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校内环境优美、楼群挺拔、茂林修竹、芳草如茵。

学院以“质量兴校,特色强校”为宗旨,秉承“明德 修能 致用 求新”的校训,打造“工商”品牌。我院下设工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医护学院,共开设三十二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经五大学科。

学院实行专家治校,建立了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资深教授为核心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为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科学化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近年来,学院每年投入上百万元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双师型”骨干教师。构建了一支专业、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务实、进取的专职师资队伍。

学院积极创新特色办学之路,采取“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零距离”就业,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先后在珠三角、长三角及京津地区设立就业联络处,历年安置工作做到用人单位称心、家长放心、学生安心。自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了数万名有用人才,成才典范灿若繁星。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常务副主任。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32个(详见招生专业情况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
注:各专业计划数以2022年各省(区、市)招考信息公布的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院校代码及招生批次以当地招考信息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局、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生因正当理由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经学院同意,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第二、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首先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5.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男女生比例:学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五章 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入学资格: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六条 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三等级: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六章 监督及其他

  第十八条 监督机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734-8593338。

  第十九条 郑重声明: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工作事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

  第二十条 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 

邮 编:421005

招生电话:0734-8593358

传 真:0734-8593325

  学院网址:http://www.hngsxy.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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