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2020年4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桂东地区第一所民办医学高等院校。自筹建以来,得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梧州市委政府大力支持,被列为自治区重点项目和梧州市政府“一号工程”。学校从签约到落地,从开工到去年开学,用时不到两年,如今已建成为一所智慧、生态、美丽的现代化大学校园。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有绿城水都之称的梧州,东临苍海湖,西衔西江机场,北接高铁南站,交通十分便利。学校依山而建、临湖而立,园林郁郁葱葱,形成别具一格的四季美景;红砖碧瓦的阳光餐厅、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汇成独具特色的地标性建筑群,已成为梧州的城市名片。
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学理念,目前占地面积1665亩,已完成建筑面积20余万平米。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师总数393人,其中专任教师330名,外聘教师63人,“双师型”素质教师224人,教授51人、副教授151人,高级职称教师占51.4%、硕博士学历教师占32.57%。学校对标本科院校高标准建设了医学基础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医康复实训中心、现代信息教育中心、药学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共8个实验实训中心,一期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约3515万元,仪器设备更新率100%。纸质图书、电子图书150余万册。学校现有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等3所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及其他实习单位20家。学校今年将投入2.5亿元用于新建学生公寓、教师公寓、体育馆、学术交流中心、创业街等基础设施,进一步为师生提供更便利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主动融入广西大健康产业,旨在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医药人才。学校现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药学、中药学等14个专业,在校生6000余人。计划到“十四五”末开设专业数达23个,形成以医药学科专业为主体,养生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为特色的优势学科专业集群。
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跟新时代,肩负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力争在“十四五”末“十五五”初将学校建设成大健康教育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群众满意的一流本科医学院!
2022年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确保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Wuzhou Medical College;学校代码:1469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层次:专科(高职);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学院北路1号;联系电话:0774-3118888;传真:0774-3119999。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经审核通过后,由官方报考指南、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本校设有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等14个专业,学年制均为3年。
第五条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6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元/年/生; 药学、中药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0500元/年/生;中医养生保健专业、老年保健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4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住宿费: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按实收取结算;退费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络录取方式,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投档比例:区内投档比例设置在100%,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 按设置有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我校原则上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gxwzyz.com。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
第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的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有绿城水都之称的梧州,东临苍海湖,西衔西江机场,北接高铁南站,交通十分便利。学校依山而建、临湖而立,园林郁郁葱葱,形成别具一格的四季美景;红砖碧瓦的阳光餐厅、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汇成独具特色的地标性建筑群,已成为梧州的城市名片。
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学理念,目前占地面积1665亩,已完成建筑面积20余万平米。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师总数393人,其中专任教师330名,外聘教师63人,“双师型”素质教师224人,教授51人、副教授151人,高级职称教师占51.4%、硕博士学历教师占32.57%。学校对标本科院校高标准建设了医学基础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医康复实训中心、现代信息教育中心、药学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共8个实验实训中心,一期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约3515万元,仪器设备更新率100%。纸质图书、电子图书150余万册。学校现有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等3所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及其他实习单位20家。学校今年将投入2.5亿元用于新建学生公寓、教师公寓、体育馆、学术交流中心、创业街等基础设施,进一步为师生提供更便利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主动融入广西大健康产业,旨在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医药人才。学校现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药学、中药学等14个专业,在校生6000余人。计划到“十四五”末开设专业数达23个,形成以医药学科专业为主体,养生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为特色的优势学科专业集群。
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跟新时代,肩负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力争在“十四五”末“十五五”初将学校建设成大健康教育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群众满意的一流本科医学院!
2022年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确保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Wuzhou Medical College;学校代码:1469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层次:专科(高职);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学院北路1号;联系电话:0774-3118888;传真:0774-3119999。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经审核通过后,由官方报考指南、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本校设有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等14个专业,学年制均为3年。
第五条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6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元/年/生; 药学、中药学、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0500元/年/生;中医养生保健专业、老年保健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4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住宿费: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按实收取结算;退费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络录取方式,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投档比例:区内投档比例设置在100%,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 按设置有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我校原则上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gxwzyz.com。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
第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的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