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是2009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237),学校前身是2001年创建的原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斌鑫学院。多年来,学校传承了军事院校成功的办学经验和管理模式,优化专业结构,整合教育资源,以崭新的高等职业教育理念办学,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高度好评。
学校位于重庆高新区、西部科学城核心的双福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距离市中心仅20分钟车程;距离轻轨5号线1公里,毗邻重庆大学城和西永微电园,文化氛围浓厚,集现代工业园、物流园、生态休闲旅游、文化教育为一体的现代新型园区;学院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2000人;校园绿化覆盖率80%以上,学生公寓宽敞明亮,带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宽带等设施;学生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馆等设施先进规范,为学生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和娱乐的优美环境。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学生优先选择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专升本专业,升本渠道畅通;两校的合作与贯通已形成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的合作发展典范。学校形成通信工程与物联网、大数据与数字媒体、汽车维修与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建设、商务信息化管理等专业学科群。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设计、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手机APP等形成了通信类专业特色与优势;适应网络产业需求,专业建设将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与数字媒体技术完美融合;汽车的电脑控制与监测、车联网、智能制造已成为汽车类专业的特色;智慧城市建设的智能化已成为发展趋势,智慧城建类专业特色优势鲜明;电子商务活动的信息化管理;学校形成具有特色优势的7大专业群,凸显“电讯”特色与优势。依托“互联网+”产业经济变革与升级,商务管理信息化、电子商务普及化已成为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学校经过多年的努力,形成鲜明的“电讯”特色和优势,建设一流高水平的高职院校。
undefined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现有教职工778人,专任教师705人,其中正高职称21人,副高以上职称15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252人,双师素质教师达到283人;近五年,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累计317项;承担市级教改项目22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重庆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项目2项、市教委科研项目20项(重点2项);公开发表论文592篇,其中核心论论文37篇,EI收录7篇。建成一流课程、金课、在线课程累计148门,公开出版教材专著120余部。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教学条件优越。在高职院校中率先建成了1万5千平方米的独栋数字化图书馆,功能齐全,美观大方,馆藏各类图书近78万册,近2000个阅览座位向读者提供全面服务。学校重视实训基地建设,在校内建成了11大基地148个实训室,教学科研实训设备价值8300多万元,校外稳定的实习基地达到160个,实训工位万余个,可满足15000余学生的实习实训需求。其中,在民办高校中率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21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8000余万元新建成了现代通信技术、大数据与物联网、数字媒体技术、汽车维修与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智慧城建、数字经济、现代商务运营管理、智慧健康管理、数字化航空物流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成立一站式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由指导教师专门指导和宣传最新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贫困残疾学生精准帮扶政策落实,开展征兵入伍工作政策的解读与组织,鼓励学生多渠道就业。近五年,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年终就业率在96%以上,鼓励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支持学生参军,扶持学生自主创业。在重庆高校中我校率先创建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2015年获重庆市首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就业示范中心”。毕业生就业质量高,稳定性好,学生就业薪资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条 成立时间: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0】14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0】72号),在原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斌鑫学院的基础上,隶属重庆斌鑫集团而建立的,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学院全称: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4237。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学府大道5号。邮政编码:402247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办学基本条件
第八条 招生计划:2021年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国际合作项目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办按照我院正式上报的招生计划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
第九条 办学基本条件:目前我院占地面积7969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373万平方米。学院建有通信、汽车、建筑、传媒、计算机、管理等专业模块的实验、实训中心148个,学生公寓(带独立阳台,空调、热水、互联网设施齐全)可满足10000多名学生同时入住,图书馆藏有各类图书78万余册,建有标准的塑胶运动场与120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2、录取批次及调档比例: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3、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4、尊重考生的志愿,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6、各专业男女生不限。报考我院的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7、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自觉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部门: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许老师,监督电话:023-85552322。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学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局核定价为准(标准9800—18000元/年);住宿费按入学时学院安排实住公寓收费(1000—1600元/年)。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此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1、学习优秀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2、竞赛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院、省(市)、全国组织的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获得全国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获得省(市)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得院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3、社会公益奖:奖励见义勇为、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院助学金:一等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每生每年1500元,三等每生每年1000元。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全优生每人奖励10000元;优等生每人奖励3000元。
第十六条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贫困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对优秀特困学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勤工助学。
第七章 入学及复查
第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23—85551282、85552347、85552345、85560130.
学校网址:www.cqdxxy.com.cn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重庆电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位于重庆高新区、西部科学城核心的双福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快捷便利,距离市中心仅20分钟车程;距离轻轨5号线1公里,毗邻重庆大学城和西永微电园,文化氛围浓厚,集现代工业园、物流园、生态休闲旅游、文化教育为一体的现代新型园区;学院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2000人;校园绿化覆盖率80%以上,学生公寓宽敞明亮,带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宽带等设施;学生食堂、生活服务中心、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馆等设施先进规范,为学生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生活和娱乐的优美环境。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学生优先选择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专升本专业,升本渠道畅通;两校的合作与贯通已形成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的合作发展典范。学校形成通信工程与物联网、大数据与数字媒体、汽车维修与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建设、商务信息化管理等专业学科群。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设计、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手机APP等形成了通信类专业特色与优势;适应网络产业需求,专业建设将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与数字媒体技术完美融合;汽车的电脑控制与监测、车联网、智能制造已成为汽车类专业的特色;智慧城市建设的智能化已成为发展趋势,智慧城建类专业特色优势鲜明;电子商务活动的信息化管理;学校形成具有特色优势的7大专业群,凸显“电讯”特色与优势。依托“互联网+”产业经济变革与升级,商务管理信息化、电子商务普及化已成为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学校经过多年的努力,形成鲜明的“电讯”特色和优势,建设一流高水平的高职院校。
undefined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现有教职工778人,专任教师705人,其中正高职称21人,副高以上职称15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252人,双师素质教师达到283人;近五年,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累计317项;承担市级教改项目22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重庆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项目2项、市教委科研项目20项(重点2项);公开发表论文592篇,其中核心论论文37篇,EI收录7篇。建成一流课程、金课、在线课程累计148门,公开出版教材专著120余部。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教学条件优越。在高职院校中率先建成了1万5千平方米的独栋数字化图书馆,功能齐全,美观大方,馆藏各类图书近78万册,近2000个阅览座位向读者提供全面服务。学校重视实训基地建设,在校内建成了11大基地148个实训室,教学科研实训设备价值8300多万元,校外稳定的实习基地达到160个,实训工位万余个,可满足15000余学生的实习实训需求。其中,在民办高校中率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21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8000余万元新建成了现代通信技术、大数据与物联网、数字媒体技术、汽车维修与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智慧城建、数字经济、现代商务运营管理、智慧健康管理、数字化航空物流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成立一站式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由指导教师专门指导和宣传最新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贫困残疾学生精准帮扶政策落实,开展征兵入伍工作政策的解读与组织,鼓励学生多渠道就业。近五年,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年终就业率在96%以上,鼓励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支持学生参军,扶持学生自主创业。在重庆高校中我校率先创建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2015年获重庆市首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就业示范中心”。毕业生就业质量高,稳定性好,学生就业薪资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条 成立时间: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0】14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0】72号),在原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斌鑫学院的基础上,隶属重庆斌鑫集团而建立的,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学院全称: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4237。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学府大道5号。邮政编码:402247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办学基本条件
第八条 招生计划:2021年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国际合作项目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办按照我院正式上报的招生计划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
第九条 办学基本条件:目前我院占地面积7969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373万平方米。学院建有通信、汽车、建筑、传媒、计算机、管理等专业模块的实验、实训中心148个,学生公寓(带独立阳台,空调、热水、互联网设施齐全)可满足10000多名学生同时入住,图书馆藏有各类图书78万余册,建有标准的塑胶运动场与120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均可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2、录取批次及调档比例: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3、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4、尊重考生的志愿,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6、各专业男女生不限。报考我院的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7、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院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自觉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部门: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许老师,监督电话:023-85552322。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学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局核定价为准(标准9800—18000元/年);住宿费按入学时学院安排实住公寓收费(1000—1600元/年)。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此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1、学习优秀奖: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2、竞赛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参加院、省(市)、全国组织的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获得全国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获得省(市)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获得院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3、社会公益奖:奖励见义勇为、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院助学金:一等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每生每年1500元,三等每生每年1000元。4、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全优生每人奖励10000元;优等生每人奖励3000元。
第十六条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贫困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对优秀特困学生可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勤工助学。
第七章 入学及复查
第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23—85551282、85552347、85552345、85560130.
学校网址:www.cqdxxy.com.cn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重庆电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