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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石油工业相当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建设的需要,引起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毛泽东主席亲临四川隆昌气矿视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亲自主持四川油气田勘探开发。1958年3月,位于南充东观、广安武胜、遂宁大英的三口探井喷出高产油流,震动全国,石油工业部部长余秋里将军坐镇南充,打响了川中石油大会战。为了加快开发四川石油天然气资源,也为西南协作区发展石油天然气工业培养技术干部,国家决定成立第二所石油高校,校址就设在川中石油会战指挥部所在地川北重镇南充市。

1958年8月,石油工业部先期在成都招收643名首届学生,随后委派基建司司长马载同志率领一批年轻专家和干部职工奔赴南充,筹划学院的创建工作。9月20日,石油工业部会同教育部报经国务院同意,正式批准成立四川石油学院。从此,学校伴随着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建设发展,开始了先有学生后建学校的破常规办学实践。

1970年7月,学校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南石油学院。2000年3月,学校划转四川省,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大学,2005年12月正式更名为西南石油大学。2018年11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共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西南石油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油气田开发工程(联合石油机械工程)成为首批国家重点学科,1989年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批准建设,1991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石油天然气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大学,石油主干学科专业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学校现有19个教学学院(部)、1个工程训练中心。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本科具有招生资格专业78个(其中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72个),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国家特色专业,7个通过工程认证专业,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6个四川省特色专业,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11个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西南石油大学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8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个硕士交叉学科,14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管理、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体育、艺术硕士)和8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四川省“双一流”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目前,学校共有研究生导师104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78人,硕士生导师870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有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100个,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创新团队(含培育)2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计划”资助创新团队16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团队1个,重庆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团队1个四川省“省属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创新团队18个,西南石油大学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含培育)62个。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排名全国第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2020年再次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在校学生39788人(含非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其中普通本科生31021人,统招硕士研究生7219人,博士研究生1055人,学历外国留学生493人。另外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287人。(学生数据来源于2021年《高等教育统计调查表》)

学校现有教职工2776人,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0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10人。专任教师2080人,其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6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资助获得者2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3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0人,四川省“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2人,孙越崎能源大奖获得者4人,天府万人杰出科学家2人,“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名师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7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73人,天府万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天府万人科技菁英7人,天府万人社科菁英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9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博士生导师165人(含校外聘任导师),全国优秀教师6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1人,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1人,省杰出创新人才奖1人,四川杰出人才奖1人,省教学名师9人,省优秀教师9人,省师德标兵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人,省“十佳”青年教师1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青年教师基金资助获得者11人次,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获得者20人。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平台)268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协作天然气水合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111计划”地方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研发中心(协作)7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中心、实验室)6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南石油大学创新联合体1个,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中心)1个,石油化工联合协会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研究院、基地、中心、产学研创新联盟)24个;四川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4个;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个;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1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1个;中石油(重点)研究室14个;中石化(重点)实验室1个;中海油(重点)实验室、研究院3个;行业、地方产业联盟2个;厅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15个;校级研究院11,校、院级研究中心(所)19个;横向合作科研基地80个;横向合作战略(框架)协议60个。

十二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攻关(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教育部重点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博士点基金、霍英东基金,四川省杰出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基金等自然科学类纵向项目3886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四川省规划、科技厅软科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1735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横向合作项目7918项;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477项;发表论文30396篇,出版著作510部;授权专利6891项,其中发明专利3019项,实用新型(含外观设计)专利3872项。2021年学校新增项目合同经费6.87亿,实到科研经费7.38亿元。

学校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该科技园是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都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成都市中小企业孵化基地。科技园将依托学校的科技资源优势及西部地区资源优势,逐步建成以石油勘探开发技术研发、石油装备与石油化工核心技术产品孵化为主,集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与办公服务等为一体的、西部地区首家以石油天然气为特色的大学科技园。

学校在教学成果评奖中,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12项,其中获国家教学成果奖9项(含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优秀奖1项)。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36门。2010年以来学校教师主编出版各类教材200部,其中获评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21部教材列为国家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24部教材列为省级“十二五”规划教材。

学校建有成都、南充两大校区,校园总面积30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56万台(套、件),总价值7.0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216.3万册、电子图书476.6万册。与成都市共同打造“环西南石油大学能源科技经济圈”,在四川峨眉和重庆北碚建有两个野外地质实习专用基地,在四川南充市建有占地近百亩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学生实习基地,在成都市建有科技交流中心,在天府新区建有天府新能源研究院。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俄、英、德、日、法、加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具有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光荣传统,多次被评为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高校领导班子开展“四好”活动先进单位。

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不断提高育人质量为核心,以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富有特色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根本保证,各项工作蒸蒸日上。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等学校”“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称号。2019年,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四川省第二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010年,《西南石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获得 “教育部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奖”(第三届)。2001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08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再次被评为“优秀”。2018年,学校顺利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受到专家组和四川省教育厅一致肯定。


学校毕业生思想素质好、团队精神强,扎根基层、踏实肯干、基础扎实、勇于创新、上手快、后劲足、业绩突出,受到用人单位广泛赞誉。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21万余名毕业生,他们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科技专家、教授、学者,一大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和各条战线的技术和管理骨干。

今日的西南石油大学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为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流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





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序言

西南石油大学创建于1958年,2000年由部委院校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大学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倡导“崇尚学术、立德树人、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校园文化,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流能源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简称西南石大,英文名为SouthwestPetroleum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WPU。国标代码:10615。

第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二段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南石油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及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六条 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八条 西南石油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策要求、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 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 西南石油大学对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计算机类专业及南充校区各专业公共外语开设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开设语种为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西南石油大学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俄语、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5分(150分值),且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口试成绩须合格。

第十一条 西南石油大学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西南石油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录取的,本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十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出档生源情况,用于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二节 普通类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西南石油大学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14个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省级招办最新公布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西南石油大学按专业投档基准分的高低安排录取专业,考生的专业投档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投档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数学。

第十六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西南石油大学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满足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本校承诺不退档。

第三节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省、重庆市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本校按专业成绩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有明确规定,本校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八条 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九条 报考西南石油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本校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四川省、重庆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上30分,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报考本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同分条件下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第四节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二十条 西南石油大学招收网球高水平运动员,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节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第二十一条 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相关通知。

第六节 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十二条 西南石油大学在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四川省一类模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西昌学院;新疆籍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新疆师范大学。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西南石油大学依托国家财政保障、学校事业经费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拓展资助筹资渠道和形式,形成了以“奖、贷、助、勤、补、免、缓”七位一体、联动助学的学生奖助体系。学校坚持奖优与助困并重、资助与育人并举、扶贫与扶志结合,设有资助项目涵盖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生课外科技基金、户外素质拓展基金、文化素质教育基金、创新实践基金、学生夏令营、国际视野拓展基金、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等。

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西南石油大学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在接到西南石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新生报到前到达本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

第二十七条 报到时,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对复查结论与高考体检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报到后,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址:https://www.swpu.edu.cn

招办电话:028-83032224

招办邮箱:swpuzsb@126.com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3032312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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