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
玉溪师范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978年经云南省批准成立玉溪师范专科班,1983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玉溪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玉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玉溪师范学院。2007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9年成为云南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落于滇中著名的“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聂耳的故乡玉溪市,占地面积1014亩,是距离省会昆明最近的地方院校。学校明确了以建设“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努力开展留学生教育,主动融入区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逐步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办学体系。学校秉承“至真至善 致美致用”的校训精神,立足滇中,扎根玉溪,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为玉溪和周边地区培养了近6.5万余名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为区域基础教育和滇中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历经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以教育学科为重点,优势特色学科为骨干,应用学科以滇中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构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创新体系。现有省级高校B类一流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立项硕士授权点建设学科3个。 建有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7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玉溪市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云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建有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馆、濒危语言研究中心、古生物研究所、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研究中心等23个研究机构。
学校拥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美术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泰语为云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地理科学、生物科学、艺术设计为云南省高等学校特色建设专业,2020年-2021年美术学、体育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物理学五个专业通过师范类专业国家二级认证。有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法学专业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4个。获云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
学校现有15个教学机构、13个党政内设管理机构、17个直属机构、3个群团组织。全日制在校学生数为13785人,教职工数为830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73人,副高级192人;硕士及以上学历591人。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14人,云南省“两类人才”1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56人,“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计划”19人,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29人。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内外科研项目514余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9项,国际合作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59项,地厅级项目224项,横向项目110项。教师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31部,发表学术论文2500余篇,其中核心刊物发表330余篇,被SCI、EI、CPCI等收录的论文320余篇。共有47项学术研究成果获省、市有关部门奖励,教师获得专利授权92项。
学校图书馆有纸质藏书110万多册,电子图书约79万余册,电子期刊17万余种,各类数据库22个,已实现对现有纸刊的全覆盖。有《玉溪师范学院学报》和《玉溪师范学院报》2个公开刊物。
近年来,学校先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玉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联合创建“玉溪互联网大学”,与玉溪市旅发委合作创办“玉溪文创学院”,与新华网联合创办“创客学院”,与玉溪市纪委监委合作共建“玉溪纪检监察学院”,与上海音乐学院合作共建“聂耳艺术研究中心”,成立聂耳和国歌研究院,与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共建聂耳和国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玉溪今晖科技有限公司共建玉溪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与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玉溪工业财贸学校合作成立玉溪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与玉溪体育运动学校合作成立玉溪师范学院体育高等职业学院,与通海县政府共同成立“杞麓湖发展研究中心”。
学校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开展科研和文化传承。利用多民族融合的滇中核心区域和聂耳故乡的优势,依托“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艺术传习实验中心”和美术学、体育学、音乐学等学科,组织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收集、整理、提升,形成科研的优势聚集和创新发展,构建了特色鲜明的民族民间文化课程体系,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艺术体育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构建形成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协同实践育人体系,全面促进大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近年来,学校获评“云南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中心”“云南省普通高校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试点高校”,先后荣获“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第十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社区示范项目”等荣誉称号。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高等师范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励85项。
学校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国际化办学。建立与南亚东南亚地区,如泰国、缅甸、老挝等国家的院校长期稳定合作交流关系,积极拓展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保加利亚、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国家高校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培养、师生互换、科研合作、艺术文化交流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现有国外实习基地30个,国外汉语言文化中心3个,是首批云南省华文教育基地和国家汉办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改革,努力建设成为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
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第五条 学校名称:玉溪师范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0。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四年。
第九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第十条 学校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邮编:653100。
第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yxn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玉溪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2022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云南共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按生源省份统考/校级联考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方式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方式
1.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高低次序”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进档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进入第二专业志愿顺次,仍不被录取的进入第三专业志愿顺次,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额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进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按单科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单科分数的科目排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按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若录取额不满,按规定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办法为:
1.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也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云南省考生,学校认可本校与云南师范大学该专业的校级联考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山东省考生,学校认可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山东师范大学校级联考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进档考生,按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
体育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录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办法为: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运动康复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差(分差=高考文化成绩-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分差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要求
(一)学校除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可选英语、泰语、日语和韩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合格标准,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
(二)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依据,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体育类专业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按照 “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四)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内实行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学校“对口招收三校生”计划的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专升本”“预科升学”录取要求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等部门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玉溪师范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玉溪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877-2057041 (兼传真号)。
(二)玉溪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b.yxnu.edu.cn/。
(三)招生咨询邮箱:zsb@yxnu.edu.cn。
(四)纪委监督电话:0877-2058862。
历经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以教育学科为重点,优势特色学科为骨干,应用学科以滇中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构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创新体系。现有省级高校B类一流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立项硕士授权点建设学科3个。 建有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7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玉溪市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云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建有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馆、濒危语言研究中心、古生物研究所、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研究中心等23个研究机构。
学校拥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美术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泰语为云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地理科学、生物科学、艺术设计为云南省高等学校特色建设专业,2020年-2021年美术学、体育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物理学五个专业通过师范类专业国家二级认证。有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法学专业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4个。获云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
学校现有15个教学机构、13个党政内设管理机构、17个直属机构、3个群团组织。全日制在校学生数为13785人,教职工数为830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73人,副高级192人;硕士及以上学历591人。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14人,云南省“两类人才”1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56人,“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计划”19人,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29人。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内外科研项目514余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9项,国际合作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59项,地厅级项目224项,横向项目110项。教师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31部,发表学术论文2500余篇,其中核心刊物发表330余篇,被SCI、EI、CPCI等收录的论文320余篇。共有47项学术研究成果获省、市有关部门奖励,教师获得专利授权92项。
学校图书馆有纸质藏书110万多册,电子图书约79万余册,电子期刊17万余种,各类数据库22个,已实现对现有纸刊的全覆盖。有《玉溪师范学院学报》和《玉溪师范学院报》2个公开刊物。
近年来,学校先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玉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联合创建“玉溪互联网大学”,与玉溪市旅发委合作创办“玉溪文创学院”,与新华网联合创办“创客学院”,与玉溪市纪委监委合作共建“玉溪纪检监察学院”,与上海音乐学院合作共建“聂耳艺术研究中心”,成立聂耳和国歌研究院,与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共建聂耳和国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玉溪今晖科技有限公司共建玉溪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与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玉溪工业财贸学校合作成立玉溪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与玉溪体育运动学校合作成立玉溪师范学院体育高等职业学院,与通海县政府共同成立“杞麓湖发展研究中心”。
学校结合区域资源优势,开展科研和文化传承。利用多民族融合的滇中核心区域和聂耳故乡的优势,依托“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艺术传习实验中心”和美术学、体育学、音乐学等学科,组织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收集、整理、提升,形成科研的优势聚集和创新发展,构建了特色鲜明的民族民间文化课程体系,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艺术体育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构建形成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协同实践育人体系,全面促进大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近年来,学校获评“云南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中心”“云南省普通高校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试点高校”,先后荣获“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第十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社区示范项目”等荣誉称号。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高等师范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励85项。
学校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国际化办学。建立与南亚东南亚地区,如泰国、缅甸、老挝等国家的院校长期稳定合作交流关系,积极拓展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保加利亚、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国家高校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培养、师生互换、科研合作、艺术文化交流等教育交流与合作。现有国外实习基地30个,国外汉语言文化中心3个,是首批云南省华文教育基地和国家汉办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改革,努力建设成为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
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第五条 学校名称:玉溪师范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90。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四年。
第九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第十条 学校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邮编:653100。
第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yxn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玉溪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2022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云南共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按生源省份统考/校级联考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方式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方式
1.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高低次序”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进档考生。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进入第二专业志愿顺次,仍不被录取的进入第三专业志愿顺次,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额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进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按单科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单科分数的科目排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不分文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按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若录取额不满,按规定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办法为:
1.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也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云南省考生,学校认可本校与云南师范大学该专业的校级联考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山东省考生,学校认可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山东师范大学校级联考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进档考生,按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
体育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录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办法为: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运动康复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差(分差=高考文化成绩-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分差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若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要求
(一)学校除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可选英语、泰语、日语和韩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合格标准,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60%。
(二)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依据,相关录取要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文件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体育类专业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按照 “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四)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内实行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学校“对口招收三校生”计划的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专升本”“预科升学”录取要求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等部门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玉溪师范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玉溪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877-2057041 (兼传真号)。
(二)玉溪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b.yxnu.edu.cn/。
(三)招生咨询邮箱:zsb@yxnu.edu.cn。
(四)纪委监督电话:0877-2058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