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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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商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建于2002年的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6年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有郑州、兰考两个校区,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构建“把思政课程建好、课程思政做实、日常思政教育做强”三维合力育人格局,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学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五项工程”,致力于培养“知识基础厚、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发展后劲足”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力争“把本领教给学生、把放心交给家长、把实用型人才交给社会”。学校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工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获批“全国首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商学院党总支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商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入选“首批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人文艺术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和工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被评为“第二批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
学校现有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财税学院、文法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兰考学院、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开设有4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学校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现有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二级学科1个,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省级线上教学优秀课程6门,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样板课程2门。
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实验设备先进,建有工程技术实训中心、商科实训中心、校企协同创新中心、跨境电商众创空间、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特色实训室、空乘实训中心、服装设计实训室、模拟法庭等校内学生实验实训教学场所,田径运动场、灯光球场、体育馆等各种体育教学设施,能充分满足教学和课外活动需要。
学校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与百度、腾讯、中国石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河南保税集团、山东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计算所郑州大数据研究院、河南规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航空公司、河南省歌舞剧院等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与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江苏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建立了稳定的校政合作关系;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共建了4个产业学院,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16个,校外实习基地110余个,为我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以上,学生在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会计资格证考试、造价师考试等各项考试中过关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研究生考取率约15%,并涌现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一大批优秀学生楷模,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测量技能大赛、程序设计大赛、跨境电商创新创业能力大赛、“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内外比赛中获得各类奖励近千人次。
学校连续多年位列全国独立学院百强,2016年荣登全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二名;学校转设后连续三年在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上位居全国第七;在2021年校友会发布的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上位居全国第三,先后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等众多荣誉称号。
郑州工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郑州工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专升本学制两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比例按照各招生省(区、市)政策执行。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学校认同各招生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我校进行校考的招生省(区、市),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进行校考的招生省(区、市),采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六条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规则
美术类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0.5”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类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本、专科录取规则
体育类本科: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文化成绩×0.04+专业成绩×0.467),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专科提前批空乘类录取规则
表演省统考合格考生方可报考。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校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批次: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2022年分专业学费标准为:
普招本科、普招专升本专业:文史类15000元/学年/生、理工类16000元/学年/生、艺术类18000元/学年/生;
普招专科专业:文史类15000元/学年/生、理工类15300元/学年/生、艺术类16300元/学年/生;
住宿费:1500元/学年/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200~28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1500元/生/年,700元/生/年,300元/生/年三档。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专升本专业、艺术本科部分专业新生在学校郑州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习生活;其他新生第一学年在我校兰考校区(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学习生活,其余时间在学校郑州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习生活。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具有郑州工商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工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招生过程中未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员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学校监察、督查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八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
邮编:451400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0371-85303777、0371-85303888
监督电话:0371-85303882、3868
学校网址:www.ztbu.edu.cn
招办电子信箱:zzgsxy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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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商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建于2002年的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2016年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有郑州、兰考两个校区,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构建“把思政课程建好、课程思政做实、日常思政教育做强”三维合力育人格局,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学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五项工程”,致力于培养“知识基础厚、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发展后劲足”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力争“把本领教给学生、把放心交给家长、把实用型人才交给社会”。学校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工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获批“全国首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商学院党总支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商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入选“首批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人文艺术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和工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被评为“第二批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
学校现有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财税学院、文法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兰考学院、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开设有4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学校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现有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二级学科1个,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省级线上教学优秀课程6门,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样板课程2门。
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实验设备先进,建有工程技术实训中心、商科实训中心、校企协同创新中心、跨境电商众创空间、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特色实训室、空乘实训中心、服装设计实训室、模拟法庭等校内学生实验实训教学场所,田径运动场、灯光球场、体育馆等各种体育教学设施,能充分满足教学和课外活动需要。
学校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与百度、腾讯、中国石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河南保税集团、山东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计算所郑州大数据研究院、河南规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航空公司、河南省歌舞剧院等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与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江苏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建立了稳定的校政合作关系;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共建了4个产业学院,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16个,校外实习基地110余个,为我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以上,学生在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会计资格证考试、造价师考试等各项考试中过关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研究生考取率约15%,并涌现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一大批优秀学生楷模,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测量技能大赛、程序设计大赛、跨境电商创新创业能力大赛、“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内外比赛中获得各类奖励近千人次。
学校连续多年位列全国独立学院百强,2016年荣登全国独立学院排行榜第二名;学校转设后连续三年在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上位居全国第七;在2021年校友会发布的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上位居全国第三,先后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等众多荣誉称号。
郑州工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郑州工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Zhengzhou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3507。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专升本学制两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比例按照各招生省(区、市)政策执行。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学校认同各招生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我校进行校考的招生省(区、市),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进行校考的招生省(区、市),采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六条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规则
美术类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0.5”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类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本、专科录取规则
体育类本科: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文化成绩×0.04+专业成绩×0.467),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专科提前批空乘类录取规则
表演省统考合格考生方可报考。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校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批次: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2022年分专业学费标准为:
普招本科、普招专升本专业:文史类15000元/学年/生、理工类16000元/学年/生、艺术类18000元/学年/生;
普招专科专业:文史类15000元/学年/生、理工类15300元/学年/生、艺术类16300元/学年/生;
住宿费:1500元/学年/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200~28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1500元/生/年,700元/生/年,300元/生/年三档。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专升本专业、艺术本科部分专业新生在学校郑州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习生活;其他新生第一学年在我校兰考校区(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学习生活,其余时间在学校郑州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习生活。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具有郑州工商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工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招生过程中未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员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学校监察、督查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八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
邮编:451400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0371-85303777、0371-85303888
监督电话:0371-85303882、3868
学校网址:www.ztbu.edu.cn
招办电子信箱:zzgsxy202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