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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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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是郑州市人民政府举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76年,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紧缺人才数控技术应用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河南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河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郑州市产教融合创新试点院校”。



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中心城市、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占地1602亩。校内环境宜人,四季常青,校园绿化面积达63%,被评为河南省园林单位,是莘莘学子读书求学的理想殿堂。



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16426人。设有生物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等12个教学系(院、部),开设药品生物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59个专业,构建了药品生物技术、材料工程技术等10个专业群,每个专业群内含3个以上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涵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13个专业大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体系。学院药品生物技术专业(群)被确定为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现有国家级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骨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10个,市级示范专业、市级急特需专业、市级重点专业、市级精品专业9个。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98人,生师比为16.46:1。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30人,占33.07%,其中正高级教师6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693人,占69.44%。专任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近五年累计不低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经历的“双师型”教师584人,占73.09%;有企业工作经历教师201人,占25.16%。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264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45%;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占学校专业课总课时的22.05%。学生辅导员均为中共党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现有国务院特别津贴专家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中原学者”2人。建有省市级大师工作室3个、省市级教学创新团队6个。



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7亿元,生均15081.08元。建有生命健康、华中数控机器人等5个产业学院、郑职院-华为IT、郑职院-海康威视虚拟现实等5个产教融合基地、有生物标志物定量检测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等6个创新实践平台。学院现有校内实习实训场所138个。建有工业4.0智能工厂生产性实训基地、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公共实验中心、抗体药物开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中心);河南省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供用电设备生产性实训基地、抗体药物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等7个省级实训基地(中心);郑州市药品生产技术示范性实训基地、郑州市软件技术示范性实训基地、郑州市数控重点实验室等4个市级实训基地(实验室)。与267家知名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和顶岗实习基地356个。高水平、高质量、数量充足的实习实训场所完全能满足各专业的基础技能训练、技术技能训练和顶岗实习需要。



学院按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科研、实训、服务”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努力与世界、国内500强等知名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采取“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多种途径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特殊焊接技术被教育部确定为“1+X”证书试点。与全国近千家知名企业签订用人协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学院以国际化、开放性的视野,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先后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德国、英国、西班牙、芬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30多个国家的高校开展深度交流合作。



建校四十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了十余万优秀人才,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商界翘楚、行业精英,为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先后获得“河南省最具特色的十佳职业院校”“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等荣誉称号。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突出的办学成绩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国家、省市领导、兄弟高校专家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员先后到学院参观考察。



凝心聚力抓内涵,锐意创新促发展。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牢牢扎根中原大地,高起点、大格局谋划未来发展蓝图,深化改革创新,抢抓发展机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优质高职院校,为中原更加出彩和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2]94号文),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92,在豫招生代码6285。

第五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上路81号,邮政编码450121。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特点: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严谨、求是、敬业、奉献”为校训,按照“教育、科研、生产、实训”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优良的校风熏陶学生,以扎实的专业课程发展学生,以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以就业为导向,采取与企业和社会用人单位相联系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强与企业的融合,逐渐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第十三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具体要求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提档。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若服从调剂,将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将按规定作退档处理。

3.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共两个,分别是音乐表演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都仅在河南招生,若河南省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1.音乐类(音乐表演专业)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等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美术类[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专业]

按照河南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俄语,其他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请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与俄罗斯叶列茨基国立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26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8-10人间,拟定400元/年/生;6人间,拟定7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奖、助、贷设置: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大学生奖金3000元/年;综合奖学金1600-600元/年;专业奖学金200-8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2300-4300元/年的助学金,也可申请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

第二十七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递交与企业签定就业协议书后,颁发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的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各省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0371-64961768

网址:http://www.zzyedu.cn/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访问并报考我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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