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由鲁加升等海内外热心教育的15位学者、企业家于2000年联合发起创办,2007年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坚持以建设“一所负责任的大学”为愿景,着力打造“创新型、创业型、开放型”的办学特色,已成为国内一所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先后被列为福建省支持升本院校,被评为“市民最喜爱的厦门职业院校”、福建省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民办教育“优秀学校”。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学校坐落于美丽温馨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现有学生近一万两千名,占地近600亩,设计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瑞士著名建筑师设计,集现代、生态、数字、环保等多重概念于一体,被厦门市绿化委员会评为“花园式单位”。
专业特色鲜明。立足厦门、面向产业,根据新兴产业需求,动态调整学院和专业设置,新增学前教育、中医康复技术、摄影摄像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个专业,为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学校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空机电学院、教育学院、电影学院、医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设有42个专业,形成物联网应用技术等12个专业群。其中,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群成功入选福建省高水平专业群,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群是福建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
人才培养模式新颖。推行“三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勤工助学”和自觉、主动参与的大学劳动文化;构建“三生”(生活、生存、生涯)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积极把“劳动教育”元素融入职业生涯规划和创新创业实践中;重视“三特”(特长、特性、特殊)学生培养,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不断提升“三特”办学成效;率先在全国开展“三创”(创意、创新、创业)教育,设立“三创”学院,形成学校扶持—学生创业—学生回馈—帮扶带动的良性循环,助力初创团队孵化。
师资力量壮大。学校各类教师近700人,其中涵盖全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福建省名校长、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福建省教育评估专家等1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52.3%。2020年荣登教育部遴选的“全国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典型案例”百强榜,位列全国民办高职院校第一,在福建省高职院校中居首。坚持实施教师成长“五个阶梯”培养计划,着力培养,适度引进,师资素质持续提高。实行企业副院长制度,在二级学院推行企业高管兼职副院长制度,聘请国家一级演员、著名表演艺术家、周恩来特型演员孙维民等各领域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到校任职、授课。
党建思政成效突出。学校党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达标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入选“全省首批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全省首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训基地”,校党委多次荣获全省、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学校党建思政工作荣获教育部思政司“特等奖”等表彰,得到教育部领导和省、市有关领导高度肯定,《厦门南洋学院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等9篇文章先后获人民网报道,《中国教育报》头版、《中国教师报》、人民网、“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基层党建创新工作。在厦门民办高职院校中率先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进一步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格局,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水平。
校企合作深度迈进。教学生产性实训基地全国领先,与200余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引入中信重工、凤凰数媒教育集团、电信114查号台等一批企业,产教协同创新项目超过40项,与行业企业共建“橱柜学院”“特种机器人学院”“无人机学院”等3个产业学院,分别入选福建省第一、二、三批产业学院。成立“特种机器人教学科研基地”,《“教、产、创”三位一体特种机器人职业教育基地建设与实践》在2020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荣获特等奖;学校牵头组建的“厦门市旅游职教集团”被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遴选为“全省示范性职教集团”和“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成为全国民办高职教育示范标杆;与厦门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田园牧歌文旅有限公司开展深度合作,成立厦门南洋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振兴的规划、研究、咨询和系列培训及农产品电商营销等工作,帮助破解乡村振兴的人才瓶颈,致力于为新时代农村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科研工作纵深发展。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强师”的理念,在科研制度建设、重要项目的立项数量、成果的层次上量增质稳。积极申报国家、教育部、教育厅、厦门市、各协会和职教社课题。设置自动化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创新等5个研发中心和潘懋元教育思想研究所、海峡旅游研究所等17个研究所,激励师生开展科学研究。教职工获批国家专利59项,出版专著、教材112部,获批纵向科研项目137项、立项横向科研项目62项。
就业优良长期稳定。学校坚持与时代同频共振,全面致力于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三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20年保持在99%以上,创业率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倍以上,为社会培养、输送技术技能型人才5万多名,涌现出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和全国人大代表刘丽、感动厦门十大人物林婕、福建省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第一人“爱心大使”张良健、“厦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朱毅杰、全国知名“互联网+家政”公司好慷在家创始人李彬、冠军照明掌舵人吴炳辉等佼佼者,其中,吴炳辉在母校20周年校庆之际,为母校捐建价值500万元的美术馆。
坚持开放办学和对外交流。学校校长作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先后应邀为国内500多所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培训管理干部和教学骨干,进一步加强南洋学院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和社会各界的交流。努力与境内外接轨,目前已与昆明、济南、南京、杭州、台湾、美国、加拿大、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等几十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师生互访交流,引进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世界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培养学生国际视野。搭建平台开拓新思路,学校每年举办潘懋元教育思想研讨会、福建省民办幼儿园园长论坛、应用型电影人才培养高峰论坛等,搭建高等教育、电影人才培养、学前教育等领域交流分享的对话平台,成为行业“新名片”。
社会服务多元拓展。志愿服务奉献爱心,每年积极组织师生参加金砖会议、厦门国际马拉松赛、98投洽会等多项志愿服务,均获主办方一致好评;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新兵集训、基干民兵集训等各项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持续发展继续教育培训,作为厦门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学校,培养家政类人才近2000人;为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开展送教培训服务,获得企业高度评价;作为厦门市研学基地,积极探索研学服务新模式,结合职业院校特色与优势,开设智能制造、手工艺术、建筑模型、素质拓展等职业研学课程,为厦漳泉地区高、中、小学提供综合性研学服务。
校园建设行稳致远。校园绿化总覆盖面积达到近400亩,绿地覆盖率达到61%。学校改建和新建学生公寓6栋、琴房2栋,改善公寓楼、教学楼、实训楼整体设备并加装空调近1000余台,实现空调全覆盖,洗手间全部免费提供卫生纸;做好校园市政道路、校园绿化建设、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新建室内跑道及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共20个,为师生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场地保障;学校创新性依托咖啡厅设置的禁毒宣教室,获省禁毒办检查组充分肯定;防诈防骗、防灾减灾等安全宣传常抓不懈。学校连续第三年获得厦门市“5A级平安校园”,获评第二批“厦门市绿色学校”。
善行义举情洒华夏。对甘肃、宁夏、青海、陕西等西部省份困难学生给予特殊奖励;为蒙城特教学校捐款十多万元;2020武汉疫情期间,通过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向武汉医院捐款共10.7万元,减免2020级50名湖北籍新生第一年学费(共计约67.5万元)。
未来,厦门南洋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实现升本目标和创新协调发展;建设数量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素质师资队伍,营造更加优美的育人环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谋求人类福祉、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国家富强为己任,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追求卓越,全面开启创建“一所负责任的大学”的新征程!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创办于2000年,是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全国高考统招和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海内外热心教育的十五位学者、企业家联合发起创办。学校下设十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一万多名。
学校地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位于翔安文教区,占地587亩,设计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瑞士著名建筑师设计,集数字型、环保型、生态型于一体。校园内湖光涟漪,绿树成荫。教学楼、学生公寓、标准田径场、创业活动中心、图书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现代化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宽敞洁净。学校秉承以人为本、特色办学、全面育人的办学理念,坚持创新型、创业型、开放型办学,注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专职教职员工和从厦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新加波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跨国公司和研究机构聘请的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六百余人。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走特色办学之路,特别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强调“三型”——外向型,即要求每一个专业的学生都要会外语、懂外事、懂外贸、懂外交礼仪、知晓国际国内形势;复合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走向社会可以从事多种岗位的工作;应用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毕业生主要就业地区:厦门、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就业单位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外资和台资企业。
第三章 招生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院全称: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111
第六条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条 2022年我院(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入住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没有口试要求。
第十三条 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院2022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普通类和体艺类:
(1)外省(市、区)普通类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普通类考试按转换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体育类专科批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普通类考生按高考总成绩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试均按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如果综合分分数相同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3)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其文考成绩和艺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专科投档线后,按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奖学金
(一)表现优异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四)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学校单项奖励金300-15000元。
第十九条 助学金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
(二)国家特困助学金4500元/年;贫困生助学金2800元/年。
(三)学校勤工助学中心为每位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服务。
(四)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学生可申请缓交学费。
(五)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部分或全部减免学费。
第七章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上报厦门市教育局及厦门市发改委,并学校公示后执行。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空调住宿费1980元/生.学年。
3、代办费收费标准:
教材费:每人每学年7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学生毕业离校前结清。
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6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4、体检费:30元/生。
5、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十天。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录取通知书;
2、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官网招生频道(http://www.ny2000.com)和招生办公众号;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法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登录我院官方网站及我院招生办公众号查阅我校办学情况、招生资讯。
学校招生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
邮政编码:3611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5115299 8807119(24小时)
招生办传真:0592-5061178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7769396
招生办公众号:gh_12a3b4fe1958
网址:www.ny2000.com 电子邮箱:xmnanyang@163.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2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学校坐落于美丽温馨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现有学生近一万两千名,占地近600亩,设计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瑞士著名建筑师设计,集现代、生态、数字、环保等多重概念于一体,被厦门市绿化委员会评为“花园式单位”。
专业特色鲜明。立足厦门、面向产业,根据新兴产业需求,动态调整学院和专业设置,新增学前教育、中医康复技术、摄影摄像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个专业,为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学校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空机电学院、教育学院、电影学院、医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设有42个专业,形成物联网应用技术等12个专业群。其中,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群成功入选福建省高水平专业群,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群是福建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
人才培养模式新颖。推行“三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勤工助学”和自觉、主动参与的大学劳动文化;构建“三生”(生活、生存、生涯)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积极把“劳动教育”元素融入职业生涯规划和创新创业实践中;重视“三特”(特长、特性、特殊)学生培养,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不断提升“三特”办学成效;率先在全国开展“三创”(创意、创新、创业)教育,设立“三创”学院,形成学校扶持—学生创业—学生回馈—帮扶带动的良性循环,助力初创团队孵化。
师资力量壮大。学校各类教师近700人,其中涵盖全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福建省名校长、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福建省教育评估专家等1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52.3%。2020年荣登教育部遴选的“全国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典型案例”百强榜,位列全国民办高职院校第一,在福建省高职院校中居首。坚持实施教师成长“五个阶梯”培养计划,着力培养,适度引进,师资素质持续提高。实行企业副院长制度,在二级学院推行企业高管兼职副院长制度,聘请国家一级演员、著名表演艺术家、周恩来特型演员孙维民等各领域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到校任职、授课。
党建思政成效突出。学校党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达标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入选“全省首批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全省首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训基地”,校党委多次荣获全省、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学校党建思政工作荣获教育部思政司“特等奖”等表彰,得到教育部领导和省、市有关领导高度肯定,《厦门南洋学院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等9篇文章先后获人民网报道,《中国教育报》头版、《中国教师报》、人民网、“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基层党建创新工作。在厦门民办高职院校中率先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进一步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格局,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水平。
校企合作深度迈进。教学生产性实训基地全国领先,与200余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引入中信重工、凤凰数媒教育集团、电信114查号台等一批企业,产教协同创新项目超过40项,与行业企业共建“橱柜学院”“特种机器人学院”“无人机学院”等3个产业学院,分别入选福建省第一、二、三批产业学院。成立“特种机器人教学科研基地”,《“教、产、创”三位一体特种机器人职业教育基地建设与实践》在2020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荣获特等奖;学校牵头组建的“厦门市旅游职教集团”被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遴选为“全省示范性职教集团”和“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成为全国民办高职教育示范标杆;与厦门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田园牧歌文旅有限公司开展深度合作,成立厦门南洋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振兴的规划、研究、咨询和系列培训及农产品电商营销等工作,帮助破解乡村振兴的人才瓶颈,致力于为新时代农村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科研工作纵深发展。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强师”的理念,在科研制度建设、重要项目的立项数量、成果的层次上量增质稳。积极申报国家、教育部、教育厅、厦门市、各协会和职教社课题。设置自动化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创新等5个研发中心和潘懋元教育思想研究所、海峡旅游研究所等17个研究所,激励师生开展科学研究。教职工获批国家专利59项,出版专著、教材112部,获批纵向科研项目137项、立项横向科研项目62项。
就业优良长期稳定。学校坚持与时代同频共振,全面致力于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三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20年保持在99%以上,创业率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倍以上,为社会培养、输送技术技能型人才5万多名,涌现出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和全国人大代表刘丽、感动厦门十大人物林婕、福建省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第一人“爱心大使”张良健、“厦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朱毅杰、全国知名“互联网+家政”公司好慷在家创始人李彬、冠军照明掌舵人吴炳辉等佼佼者,其中,吴炳辉在母校20周年校庆之际,为母校捐建价值500万元的美术馆。
坚持开放办学和对外交流。学校校长作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先后应邀为国内500多所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培训管理干部和教学骨干,进一步加强南洋学院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和社会各界的交流。努力与境内外接轨,目前已与昆明、济南、南京、杭州、台湾、美国、加拿大、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等几十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师生互访交流,引进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世界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培养学生国际视野。搭建平台开拓新思路,学校每年举办潘懋元教育思想研讨会、福建省民办幼儿园园长论坛、应用型电影人才培养高峰论坛等,搭建高等教育、电影人才培养、学前教育等领域交流分享的对话平台,成为行业“新名片”。
社会服务多元拓展。志愿服务奉献爱心,每年积极组织师生参加金砖会议、厦门国际马拉松赛、98投洽会等多项志愿服务,均获主办方一致好评;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新兵集训、基干民兵集训等各项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持续发展继续教育培训,作为厦门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学校,培养家政类人才近2000人;为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开展送教培训服务,获得企业高度评价;作为厦门市研学基地,积极探索研学服务新模式,结合职业院校特色与优势,开设智能制造、手工艺术、建筑模型、素质拓展等职业研学课程,为厦漳泉地区高、中、小学提供综合性研学服务。
校园建设行稳致远。校园绿化总覆盖面积达到近400亩,绿地覆盖率达到61%。学校改建和新建学生公寓6栋、琴房2栋,改善公寓楼、教学楼、实训楼整体设备并加装空调近1000余台,实现空调全覆盖,洗手间全部免费提供卫生纸;做好校园市政道路、校园绿化建设、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新建室内跑道及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共20个,为师生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场地保障;学校创新性依托咖啡厅设置的禁毒宣教室,获省禁毒办检查组充分肯定;防诈防骗、防灾减灾等安全宣传常抓不懈。学校连续第三年获得厦门市“5A级平安校园”,获评第二批“厦门市绿色学校”。
善行义举情洒华夏。对甘肃、宁夏、青海、陕西等西部省份困难学生给予特殊奖励;为蒙城特教学校捐款十多万元;2020武汉疫情期间,通过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向武汉医院捐款共10.7万元,减免2020级50名湖北籍新生第一年学费(共计约67.5万元)。
未来,厦门南洋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实现升本目标和创新协调发展;建设数量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素质师资队伍,营造更加优美的育人环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谋求人类福祉、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国家富强为己任,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追求卓越,全面开启创建“一所负责任的大学”的新征程!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创办于2000年,是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全国高考统招和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海内外热心教育的十五位学者、企业家联合发起创办。学校下设十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一万多名。
学校地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位于翔安文教区,占地587亩,设计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瑞士著名建筑师设计,集数字型、环保型、生态型于一体。校园内湖光涟漪,绿树成荫。教学楼、学生公寓、标准田径场、创业活动中心、图书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现代化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宽敞洁净。学校秉承以人为本、特色办学、全面育人的办学理念,坚持创新型、创业型、开放型办学,注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专职教职员工和从厦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新加波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跨国公司和研究机构聘请的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六百余人。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走特色办学之路,特别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强调“三型”——外向型,即要求每一个专业的学生都要会外语、懂外事、懂外贸、懂外交礼仪、知晓国际国内形势;复合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走向社会可以从事多种岗位的工作;应用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毕业生主要就业地区:厦门、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就业单位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外资和台资企业。
第三章 招生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院全称: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111
第六条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条 2022年我院(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入住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没有口试要求。
第十三条 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院2022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普通类和体艺类:
(1)外省(市、区)普通类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普通类考试按转换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体育类专科批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普通类考生按高考总成绩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试均按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如果综合分分数相同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3)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其文考成绩和艺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专科投档线后,按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六章 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奖学金
(一)表现优异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四)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学校单项奖励金300-15000元。
第十九条 助学金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
(二)国家特困助学金4500元/年;贫困生助学金2800元/年。
(三)学校勤工助学中心为每位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服务。
(四)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学生可申请缓交学费。
(五)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部分或全部减免学费。
第七章 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上报厦门市教育局及厦门市发改委,并学校公示后执行。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
2、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空调住宿费1980元/生.学年。
3、代办费收费标准:
教材费:每人每学年7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学生毕业离校前结清。
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6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4、体检费:30元/生。
5、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并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十天。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录取通知书;
2、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官网招生频道(http://www.ny2000.com)和招生办公众号;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法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登录我院官方网站及我院招生办公众号查阅我校办学情况、招生资讯。
学校招生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洪钟大道5068号
邮政编码:3611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5115299 8807119(24小时)
招生办传真:0592-5061178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7769396
招生办公众号:gh_12a3b4fe1958
网址:www.ny2000.com 电子邮箱:xmnanyang@163.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2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