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秉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德技双馨、产教融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为目标,建立了开放创新强校模式,累积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形成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部队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是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省信息安全培训中心”;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称号。
学校现有奎文和滨海两个校区,占地1037亩,在校生12500余人。学校设有6个系(电子与通信系、软件与大数据系、数字媒体系、智能制造系、经济与管理系、现代服务系),1个二级学院(士官学院),2个教学部(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学校是山东省虚拟现实职业教育集团、物联网职业教育集团、网络空间与信息安全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组建单位,是虚拟现实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学校建设了现代化的实训室、多媒体教室以及电子实训生产线,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达8000多台套,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超过国家办学标准的6.6倍,已建成校内实践基地16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7个,建设了数字化智慧校园,实现了学校教学、管理、服务手段现代化。
学校抢抓职业教育发展机遇,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围绕产业设专业,形成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具有鲜明信息特色的电子与通信、大数据与软件、智能制造、虚拟现实高水平四大优势专业群以及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的经管、现代服务等专业群,共计36个专业。3个专业与本科高校实施“3+2”专本贯通培养,打造了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与软件技术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3个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教育观念新、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40人,中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1.34%以上,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26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31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72.86%以上。学校培育了4个省级教学团队,4名省级教学名师,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术技能创新团队,获批“全省唯一传感网应用开发证书全国师资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主题教育活动和科技文化艺术节为载体,以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思想价值引领,实施职业素养提升工程,努力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以实训基地建设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积极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改革,实施项目教学法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法,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1+X”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生产、管理、建设、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依托专业优势,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士官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学校被确定为部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空军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院校,坚持军民深度融合协同培养,构建士官人才培养、基层民兵骨干培训、部队士兵技能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的军地两用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靶向”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铸魂、精技、严纪、强体”四项工程,打造军旅文化育人品牌,探索士官人才特色教育管理新路子,全力培养新时代强军目标需求的优质士官人才。自2014年以来,学校已为空军、陆军、战略支援部队培养入伍士官1580人,入伍士官60%成为部队骨干,150余人次立功、嘉奖,30人考取军校,在校期间100余人次在国家、省技能大赛中获奖。目前,在校定向培养士官生2040人,定向培养士官生人数山东第一。
学校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四链贯通,政、企、军、行、校协同育人。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建第一个省级ICT学院,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5G、物联网等进行人才培养培训和产业协同创新。与潍柴、歌尔、慧科、联想、360、中兴、福田雷沃、师创、中创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广泛开展联合培养、师资培训、资源开发、校外实训、顶岗实习等项目。牵头组建虚拟现实职教集团、物联网职教集团、网络空间与信息安全职教集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在96%以上,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坚持诚信办学、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等有关要求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奎文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
滨海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智慧南二街588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测试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专业设置,分奎文和滨海校区就读;混合所有制专业在信锐学院就读(潍坊市寒亭区嘉实科技产业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根据该省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选考科目要求:不提科目要求
3.对未高考改革的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对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予以退档
4.美术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我院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5.春季高考专业按春考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条件相同时以考生位次或外语听力成绩择优录取。
7.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8.男女限定要求:除定向培养士官外,报考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9.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10.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减、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3.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颁发并注册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2931828 传真:0536—3089628
监督电话:0536—2931995 邮编:261061
网址:https://www.sdcit.edu.cn/
Email:zsjy@sdci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奎文校区)。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部队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是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省信息安全培训中心”;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称号。
学校现有奎文和滨海两个校区,占地1037亩,在校生12500余人。学校设有6个系(电子与通信系、软件与大数据系、数字媒体系、智能制造系、经济与管理系、现代服务系),1个二级学院(士官学院),2个教学部(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学校是山东省虚拟现实职业教育集团、物联网职业教育集团、网络空间与信息安全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组建单位,是虚拟现实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学校建设了现代化的实训室、多媒体教室以及电子实训生产线,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达8000多台套,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超过国家办学标准的6.6倍,已建成校内实践基地16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7个,建设了数字化智慧校园,实现了学校教学、管理、服务手段现代化。
学校抢抓职业教育发展机遇,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围绕产业设专业,形成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具有鲜明信息特色的电子与通信、大数据与软件、智能制造、虚拟现实高水平四大优势专业群以及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的经管、现代服务等专业群,共计36个专业。3个专业与本科高校实施“3+2”专本贯通培养,打造了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与软件技术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3个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教育观念新、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40人,中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1.34%以上,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26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31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72.86%以上。学校培育了4个省级教学团队,4名省级教学名师,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术技能创新团队,获批“全省唯一传感网应用开发证书全国师资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主题教育活动和科技文化艺术节为载体,以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思想价值引领,实施职业素养提升工程,努力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以实训基地建设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积极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改革,实施项目教学法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法,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1+X”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生产、管理、建设、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依托专业优势,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士官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学校被确定为部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空军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院校,坚持军民深度融合协同培养,构建士官人才培养、基层民兵骨干培训、部队士兵技能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的军地两用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靶向”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铸魂、精技、严纪、强体”四项工程,打造军旅文化育人品牌,探索士官人才特色教育管理新路子,全力培养新时代强军目标需求的优质士官人才。自2014年以来,学校已为空军、陆军、战略支援部队培养入伍士官1580人,入伍士官60%成为部队骨干,150余人次立功、嘉奖,30人考取军校,在校期间100余人次在国家、省技能大赛中获奖。目前,在校定向培养士官生2040人,定向培养士官生人数山东第一。
学校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四链贯通,政、企、军、行、校协同育人。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建第一个省级ICT学院,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5G、物联网等进行人才培养培训和产业协同创新。与潍柴、歌尔、慧科、联想、360、中兴、福田雷沃、师创、中创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广泛开展联合培养、师资培训、资源开发、校外实训、顶岗实习等项目。牵头组建虚拟现实职教集团、物联网职教集团、网络空间与信息安全职教集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在96%以上,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坚持诚信办学、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等有关要求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奎文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
滨海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智慧南二街588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测试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专业设置,分奎文和滨海校区就读;混合所有制专业在信锐学院就读(潍坊市寒亭区嘉实科技产业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根据该省投档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选考科目要求:不提科目要求
3.对未高考改革的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对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予以退档
4.美术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我院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5.春季高考专业按春考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条件相同时以考生位次或外语听力成绩择优录取。
7.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8.男女限定要求:除定向培养士官外,报考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9.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10.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减、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3.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颁发并注册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2931828 传真:0536—3089628
监督电话:0536—2931995 邮编:261061
网址:https://www.sdcit.edu.cn/
Email:zsjy@sdci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奎文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