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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 ),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UCASS),校训“笃学、慎思、明辨、尚行”,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为基础,整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而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方针,致力培养政治可靠、作风过硬、理论深厚、学术精湛的哲学社会科学后备人才,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努力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流文科大学。

中国社科大隶属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副研究员、学科带头人,及国内外知名教授、国家长江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内外知名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为本科生的教学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特色培养方式包括“师徒制”指导模式,设立本科生学业导师,每位导师指导2-5名学生;“本-硕-博”一体化培养,在某些基础学科和重点学科开展连续培养试点;国际联合培养,赴海外继续攻读学位;教学与科研结合,鼓励本科生参与学校和导师的科研活动等。

中国社科大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占地面积49.4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和共享图书554万余册,及丰富的中外学术数字信息资源。配有宽带校园网、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资源,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餐饮中心等基础设施先进。

雄厚办学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 成立于1977年,以学科齐全、人才集中、资料丰富的优势,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创造性地进行理论探索和政策研究,肩负着从整体上提高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水平的使命。新时期党中央对中国社会科学院提出的三大定位是: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殿堂。

中国社会科学院拥有6大学部,研究范围覆盖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语言学、文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管理学,以及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哲学社会科学主要学科领域。

历史上曾集聚了郭沫若、范文澜、陈垣、潘梓年、金岳霖、陈翰笙、郑振铎、吕振羽、侯外庐、吕叔湘、冯至、尹达、于光远、孙冶方、许涤新、钱俊瑞、丁声树、夏鼐、何其芳、刘大年、顾颉刚、俞平伯、罗尔纲、贺麟、钱锺书、宦乡、张友渔、徐梵澄等一大批享誉海内外的学术大师。

建院40年来,几代学术大师和专家学者努力传承中华文明,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创新,奉献了一大批对文化积累和学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代表国家水准的重大研究成果。截至2016年底,全院共完成专著12938部,学术论文147003篇,研究报告27140篇,译著3724部,译文23473篇,学术资料33266种,古籍整理514种,教材1108部,普及读物1819种,工具书1886部。此外,还有大量的理论宣传文章等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

作为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思想库和智囊团,自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实施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先后有31人次参与授课,内容包括法律、党建、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多个研究所的多名学者参加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法律和领导人讲话起草等工作,承担一系列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大研究任务。近年来建成院级、所级、专业化智库共18个,推出一大批研究成果,充分发挥了理论研究、舆论引导和社会服务功能。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研究项目(TTCSP)2016年发布的全球智库报告显示,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中国智库中排名第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拥有学术界领先和独一无二的文献资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部图书馆藏书170.6万册,研究生院图书馆藏书40.5万余册,各院所图书馆藏书342.9万册。历史研究所、文学研究所、考古研究所等图书馆分馆,更是以专业性强、门类齐全、所藏善本孤本的数量和质量在国内专业图书馆中名列前茅,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很高知名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拥有国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规模最大、学科结构最完整、综合实力最强的学术期刊群。全院拥有学术类期刊82种,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学科领域的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在国内外学术界有着较高的地位和影响力。主管全国性学术团体106个。

中国社会科学院设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全院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具备博士后招收资格的研究所35个。在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中,有五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被评为“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优学科占全国人文社科类优秀博士后流动站近四分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成立于1978年,经邓小平、叶剑英同志亲自批准设立,是直属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培养基地,也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研究生院之一。其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作为我国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研究生院,拥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6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108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114个;还有金融、税务、法律、社会工作、文物与博物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汉语国际教育等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博士生导师757名、硕士生导师1132名。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资源、教师力量的支撑下,研究生院已经成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后备人才、国家级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和国际专业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等机构多年评估的结果,研究生院综合实力一直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生院中排名第一。

研究生院建成后,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学术繁荣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从研究生院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成长为我国各条战线上推动经济建设、深化理论探索、促进学术研究、带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中坚力量。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在1948年创建的中央团校基础上,于1985年12月由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组建,具有优良的办学传统和较强的办学实力。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论为“优秀”。2012年获批为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5年,中宣部批准的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落户学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UCASS),是经党中央批准,由教育部审批,培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的研究型大学。中国社科大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文科大学为办学定位,以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和优势,致力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层级研究型人才”。

第三条我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人才。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国家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国家批准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位于北京市房山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邮编:102488。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我校成立由纪委等有关部门、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监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10)81360206。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同时考虑各地生源质量及我校学科设置、人才需求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见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我校网站。

第八条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个别分数及条件相同考生,以及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章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我校面向招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我校英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外语课程授课以英语为主,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类考生设立公共英语课程,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考生入学后,如发现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招生办法

第十条我校在招生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一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为105%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后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三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内蒙古自治区外,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四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总分(实考分数)相同考生,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参考专业志愿顺序,若志愿顺序相同,

(1)未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

(2)“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的最高成绩。

(3)“3+1+2”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的最高成绩。

第十六条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执行,一般专业5000元/生每年,外语专业学费6000元/生每年。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另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其他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中国社科大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81360218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ucass.edu.cn

电子邮箱:bkzs@ucas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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