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市,由包钢(集团)公司出资兴办,于200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并于2007年与内蒙古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合并。2019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内蒙古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升级为内蒙古冶金技师学院,标志着包头市首家技师学院诞生,学院成为以技能人才培养为主体,融学历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职业培训、终身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机构。学院同时被命名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自治区“草原英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智能制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技师培训基地、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基地、包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包钢青年技能培训基地等。
学院现拥有近2.3万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近万平米的实训大楼和3000多平米的实习厂,实习实训设备种类齐全,质量上乘。搭建了实训、鉴定、考评为一体的实训教学平台。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建成包头市首家高技能工业控制实训基地,3D打印实训室和工业4.0实训室的建设,建立了ABB(包头)工业机器人公共实训中心,带动学院实训迈向尖端。
学院教学设有11个系部,开设31个专业,涵盖冶金、机电、计算机、新能源汽车、航空、管理、护理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目前,学院在校生近6000名,教职员工4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以上教师122人,讲师112人,其他类高级、副高级职称教师48人,并有多名教师担任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学术委员会理事、委员等职务。学院不断强化教育教学改革,使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融合,丰富了人才培养的内涵。目前,学院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个,精品课程12门;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5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6名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学院黑色冶金专业被评为自治区骨干专业,拥有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19年学院成功申办护理专业,是包头市唯一一所开设护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同时,学院已开通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呼伦贝尔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的专升本绿色通道,可以让更多的学子享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学院坚持“情商重于智商,技能重于知识”的办学理念,从企业和社会需求出发,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冠名培养”、“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新机制,促进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努力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学生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6%以上,居内蒙古自治区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好、动手能力强、上岗适应快”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院不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实训平台资源,面向包钢(集团)公司和包头市企业以及毕业年度大学生开展培训,年培训能力达12000人(次)以上,可对28个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同时可为企业考证人员提供考前培训服务。
学院被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为包头市、自治区、全国和世界级职业技能竞赛提供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实训平台作用。在2018年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内蒙古选拔赛工业控制项目比赛中,学院推荐参赛的两名选手分获第一名、第四名,代表内蒙古参加全国选拔赛工业控制项目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在2019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包头选拔赛工业控制项目比赛中,学院推荐参赛的两名选手分获第一名、第二名。2019年,学院推荐三名教师参加自治区青年教师课堂技能教学竞赛,分获二等奖、三等奖;在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学院机械系团队获专业课程三等奖;在2019年包头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中,学院推荐参赛的两名学生获得文化艺术类(服务类英语口语)二等奖,两门课程《PLC自动控制系统》和《数控加工技术》荣获自治区精品在线课程。2020年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冶金科技竞赛(仿真实训)中,火法炼铜项目荣获两个一等奖,转炉炼钢项目荣获两个三等奖。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64 区内代码:D63
第四条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2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录取规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其它省: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的师资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1、酒店管理专业:
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2、空中乘务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
高中学历:年龄17-20周岁;身高:女生162-173cm,男生172-183cm。
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无明显体味。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形体匀称,无 “X”形腿、“O”形腿。
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
学 费:工科类专业5000元/年,文科类专业4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85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70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特困生帮扶等政策,详见当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学院招生简章、网站等。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 www.btsv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72—2897332/2897223
传 真:0472—2897331
第二十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现拥有近2.3万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近万平米的实训大楼和3000多平米的实习厂,实习实训设备种类齐全,质量上乘。搭建了实训、鉴定、考评为一体的实训教学平台。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建成包头市首家高技能工业控制实训基地,3D打印实训室和工业4.0实训室的建设,建立了ABB(包头)工业机器人公共实训中心,带动学院实训迈向尖端。
学院教学设有11个系部,开设31个专业,涵盖冶金、机电、计算机、新能源汽车、航空、管理、护理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目前,学院在校生近6000名,教职员工4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以上教师122人,讲师112人,其他类高级、副高级职称教师48人,并有多名教师担任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学术委员会理事、委员等职务。学院不断强化教育教学改革,使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融合,丰富了人才培养的内涵。目前,学院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个,精品课程12门;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5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6名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学院黑色冶金专业被评为自治区骨干专业,拥有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19年学院成功申办护理专业,是包头市唯一一所开设护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同时,学院已开通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呼伦贝尔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的专升本绿色通道,可以让更多的学子享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学院坚持“情商重于智商,技能重于知识”的办学理念,从企业和社会需求出发,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冠名培养”、“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新机制,促进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努力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学生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6%以上,居内蒙古自治区同类高校前列。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好、动手能力强、上岗适应快”的特点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院不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实训平台资源,面向包钢(集团)公司和包头市企业以及毕业年度大学生开展培训,年培训能力达12000人(次)以上,可对28个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同时可为企业考证人员提供考前培训服务。
学院被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为包头市、自治区、全国和世界级职业技能竞赛提供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实训平台作用。在2018年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内蒙古选拔赛工业控制项目比赛中,学院推荐参赛的两名选手分获第一名、第四名,代表内蒙古参加全国选拔赛工业控制项目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在2019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包头选拔赛工业控制项目比赛中,学院推荐参赛的两名选手分获第一名、第二名。2019年,学院推荐三名教师参加自治区青年教师课堂技能教学竞赛,分获二等奖、三等奖;在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学院机械系团队获专业课程三等奖;在2019年包头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中,学院推荐参赛的两名学生获得文化艺术类(服务类英语口语)二等奖,两门课程《PLC自动控制系统》和《数控加工技术》荣获自治区精品在线课程。2020年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冶金科技竞赛(仿真实训)中,火法炼铜项目荣获两个一等奖,转炉炼钢项目荣获两个三等奖。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64 区内代码:D63
第四条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2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录取规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其它省: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的师资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1、酒店管理专业:
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2、空中乘务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
高中学历:年龄17-20周岁;身高:女生162-173cm,男生172-183cm。
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无明显体味。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形体匀称,无 “X”形腿、“O”形腿。
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
学 费:工科类专业5000元/年,文科类专业4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85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70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特困生帮扶等政策,详见当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学院招生简章、网站等。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 www.btsv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472—2897332/2897223
传 真:0472—2897331
第二十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