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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学
【学校性质】国家公办院校。1983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牡丹江大学在素有“塞北江南、鱼米之乡”美誉的牡丹江市正式创办,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首批地方高校之一,是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综合类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办学36年来,牡丹江大学已逐渐发展成为一所文理兼具、工服结合、专业齐全的综合型高等学府,为国家培养了十余万高素质人才,具有良好的办学声誉。


  【地理位置】城市优势明显。牡丹江大学坐落在著名旅游城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中心地带,周边1—3个小时的车程内可及世界级著名景区黑龙江省的镜泊湖、中国雪乡、亚布力、俄罗斯远东名城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吉林省长白山等著名景区和城市。这里高铁通达,拥有东北地区第四大机场;这里物产丰富、特产众多;这里气候宜人,四季分明、环境优美,夏天酷而不热清爽宜人,冬天寒而不冷童话世界,是修学研读胜地。


  【育人环境】设施管理一流。学校占地37.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5亿元,图书馆藏书56.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位于全省前列。学校拥有4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实训、培训基地3个;拥有校外实训基地100余个,优质共享教学资源丰富。各类层次在校学生6000余人,是省内办学历史悠久、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较早和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之一。学校本着像爱自己孩子一样的理念,以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人本化学生管理,品牌化学生活动,主体化学生社团,一年一度的大学生艺术节、寝室文化节、专业技能节,摄影、礼仪、街舞等29个学生社团,让每一位莘莘学子在舒适生活、愉悦学习的同时展现自我、快乐成长。2018年学校教书育人满意度99.8%,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95.6%。


  【师资队伍】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26人,博士硕士学历教师147人。多名教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一批教师被黑龙江省政府、市政府评为“优秀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2018年,取得省级以上各类教科研项目36项,取得专利14项,发表论文著作200多篇,取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


  【专业建设】学校专业齐全。学校设有10个学院,39个专业。其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可以为学生提供多元选学空间。近年来,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紧紧围绕产业群建设专业群,坚持“课堂小企业,理实交融;企业大课堂,德技兼修”的教育理念,创新并实践“校企融合、项目带动、双轮职训”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市场短缺、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学校与新加坡(上海)嘉佩乐超五星级酒店、上海大众、特华得等百余家企业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目前正与抖音、携程就合作办学开展洽谈,牡丹江大学的培养模式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


  【升学就业】学生就业市场广阔。牡丹江大学学生在各行各业都有杰出人士,有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有城市的管理者,有成功的企业家,有留学海外的学者,有工程师、建筑师、艺术家。2018年,牡丹江大学学生在国家级各类大赛中获奖26项,其中金奖3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14项和三等奖2项。在省级各类大赛****获奖46项。学校毕业生以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受到用人单位欢迎。近三年平均就业率90%以上,初次就业薪酬平均每月4333元,最高突破6000元。学校专升本率连续五年排在全省前列。


  【奖助政策】学生就学资助到位。为了让每位有求学意愿的学子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学校积极实行奖、助、贷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每学期按学生学习成绩、量化考核成绩评发一次,奖助资金总额每年投入达400多万,学生享受面达40%左右,每年最高资助可达8000元。对特困生按《特困生资助办法》分类予以资助;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成绩优异的困难学生还实施学费补贴、减免政策。


  【招生政策】招生形式灵活多样。牡丹江大学为每位学子上大学提供贴心的招生就学服务。您可以通过参加高考进入我校,也可以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校得到全日制大专学历;您可以初中毕业进入我校进行“五年一贯制”学习,实现“中进高出”,获得全日制大专学历;您还可以选择入读中专,获得全日制中专学历,直接就业。您还可以在工作同时,通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电大等多种形式进行本、专科学历提升;您还可以在校学习参加专升本考试,获得进入本科院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机会。只要你选择了牡丹江大学,牡丹江大学就会为你量身定做一个教育规划,使你的人生更加精彩!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时代的起跑线上,高擎办人民满意教育大旗的牡丹江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成省内一流、国内有名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院校为目标,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行春风化雨,立自强远志,为祖国、为民族挥洒书生意气,镌写锦绣文章。我们欢迎每一位刚刚经历过寒窗苦读的你来到这里,你会发现这里的每一朵鲜花都绽开了希望,每一片绿叶都摇曳出生机,每一扇门窗都打开了一片锦绣前程。





牡丹江大学二0二二年招生章程

牡丹江大学二0二二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

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530号

邮编:157011

三、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五、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六、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依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且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成绩相同(同分末段)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3、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

4、应用英语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

5、已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文化课考试。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征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计划调整。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严格按照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征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计划调整。

七、收费标准

1、学费:我校各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2、住宿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字[2007]1号文件批准,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八、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是:牡丹江大学。

九、学生资助项目: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一是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录取结果;二是通过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上的考生地址,用特快专递把录取通知书邮寄考生本人或考生指定的其他代收人。

十一、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453—6593007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牡丹江大学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530号

邮 编:157011

电 话:0453—6591832 6596405 6595204

传 真:0453—6596405

网 址:www.mdjdx.cn

E-mail:2007mdjdxzsb@163.com

十四、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五、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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