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2002年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黑龙江省“1+X”证书试点单位、大兴安岭地区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学院占地44公顷,建筑面积近9.2万平方米,建有附属医院、综合实训基地、版画创作基地等71个校内实训、实践基地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110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拥有大兴安岭寒地中药产业研究院,大兴安岭地区检验检测中心及林产品、农产品质检中心等多个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固定资产总值2.2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近6000万元。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有教职工294人,其中专兼职教师241人,高级职称教师7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02人,“双师型”教师103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学院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设有林业管理系、医学技术系、电子工程系、师范教育系、艺术体育系、成人教育部、基础部、思政部8个教学部门,开设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林业技术、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前教育等19个高职高专专业。学院秉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牵头组建大兴安岭地区职业教育联盟,参与组建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协同发展联盟、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黑龙江省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并与俄罗斯远东国立农业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学院在吸收兄弟院校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强化内涵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2014年12月,学院成为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综合办学实力跻身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前列;2016年和2019年,学院两次入选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全国600强;2020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来到学院检查指导工作,对近年来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二、院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六、主管部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七、学院概况:
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最北的高校,也是大兴安岭地区唯一的高等学府。
八、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录取规则:
1、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2、按照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学院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完成,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5、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6、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色盲、色弱不予录取,同等分数下英语分高者优先录取。
十、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通过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网上查询。
十一、收费标准:
学 费:分专业每生4000-60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住宿费:学生宿舍每生800-1000元/年,学生公寓每生12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十二、资助条款: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咨询电话:0457-2172337 0457-2172335
传 真:0457-2172335
学院网址:http://www.dxalu.org.cn
电子邮箱:zsb513@126.com
邮政编码:165099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二、院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六、主管部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七、学院概况:
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最北的高校,也是大兴安岭地区唯一的高等学府。
八、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录取规则:
1、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2、按照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学院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完成,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5、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6、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色盲、色弱不予录取,同等分数下英语分高者优先录取。
十、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通过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网上查询。
十一、收费标准:
学 费:分专业每生4000-60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住宿费:学生宿舍每生800-1000元/年,学生公寓每生12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十二、资助条款: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咨询电话:0457-2172337 0457-2172335
传 真:0457-2172335
学院网址:http://www.dxalu.org.cn
电子邮箱:zsb513@126.com
邮政编码:165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