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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计划内统招党办高等院校。学校位于哈尔滨市,坐落在国家著名旅游区金上京新华开发区,是全国首家加入中国标准化协会担任常务理事并参与制定教育教学标准的高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均达到国家标准,学校办学基础雄厚,校园文化气息浓郁。

学校教学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教学实训基地占地面积425.4公顷,图书47万册。现有教师281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41人、校级名师81人。拥有护理实训中心、口腔医学技术实训室、中医康复技术实训室、眼视光技术工作室、医学美容技术工作室、空中乘务模拟训练仓、电子商务工作室、大数据与会计工作室、艺术设计工作室、模特礼仪训练室、飞行技术训练基地、飞机维修车间、体育艺术表演训练室、市场营销工作室、电商直播产业园、汽车实习车间等52个实训场所。

学校设有大专部、中专部、专升本教学部以及医药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教育学院、财经学院、新媒体学院、航空学院。现开设护理、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老年保健管理、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连锁经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共计31个专业及专业方向。空中乘务(飞行技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眼视光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飞机维修)等专业,先后被评为省市重点建设专业。

在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等单位联合发布的《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在全国1386家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557位,在全省43家高职高专院校中排名第17位。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45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城市职业学院;邮编:150317。

第三条:学院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学院性质为民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统招院校。

第四条: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条:学院2022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学生可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外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照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六条: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艺术类专业要求:艺术专业承认省招办联考成绩,按省招办录取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

2、其它普通类专业要求录取分数达到当地省招考办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录取原则:

1、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省招办的控制线上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

3、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考生不限语种;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放开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价〔2017〕29号》文件执行。

第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网上注册查询。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与招生有关的宣传、咨询、录取、报到等工作。报考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与招生办取得联系。学院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考察、指导和监督。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150317

联系电话:0451—82916666、55697777、82935555、55116262、82927377、82916869

传真:0451-82916869

联系人:康薇 网址:www.13451.cn

咨询QQ:1811813451 2646261888 200513451

官方微信号:1811813451 2646261888

到达学院的交通方式:哈尔滨火车站乘103路汽车到红旗大街站换乘337路汽车到城市学院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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