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922年10月23日成立的上海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正规大学。学校克服种种困难,艰难办学,吸引四方热血青年影从云集,为中国革命和建设汇聚、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赢得了“文有上大,武有黄埔”“北有五四时期的北大,南有五卅时期的上大”的美誉。孙中山、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等关心学校建设,或担任校董,或举贤任能,或指导工作。于右任、瞿秋白、邓中夏、邵力子、陈望道等领导学校发展,或延揽人才,或规划学科,或执掌教务。以瞿秋白、邓中夏、蔡和森、张太雷、恽代英、任弼时、施存统、萧楚女、沈雁冰、田汉、蒋光慈等为代表的“红色教授”则积极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使上海大学成为革命青年向往的“东南革命最高学府”。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大学践行“养成建国人才,促进文化事业”的办学宗旨,成就瞩目,英才济济。杨尚昆、王稼祥、秦邦宪、关向应、李硕勋、王步文、刘华、何秉彝、阳翰笙、丁玲、戴望舒、匡亚明、杨之华、张琴秋、钟复光、施蛰存、王一知等都从这里走出,他们中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有为国捐躯的烈士,有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有一流的学者、作家、剧作家、诗人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普及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1983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复旦大学分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分校、华东师范大学仪表电子分校、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分校、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校、上海市美术学校等六所学校合并,复办上海大学(简称原上海大学)。1994年5月,新的上海大学由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原上海大学(成立于1983年)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合并组建。上海大学的广大师生立志继承与发扬20世纪20年代上海大学的光荣传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更大的贡献。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钱伟长教授于1983年出任上海工业大学校长,1994年至2010年担任上海大学校长,他独树一帜的教育思想和治校方略开创了学校思想解放和学术繁荣的新局面,推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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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1924年 上海大学青云路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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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1925年 上海大学西摩路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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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27日 校长钱伟长与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黄菊为新上海大学揭牌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0个学院和1个校管系。设有94个本科专业,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交叉学科博士点, 4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科技部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发改委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南方实验基地(共建);国家教育部3个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及1个批准备案建设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文物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1个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国家文物局文物研究中心以及1个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国际禁毒政策中心等67个省部级及以上基地平台。学校现有研究生18021人,全日制本科生19921人(含预科生63人),成人教育学生19912人。上海大学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是拥有国家试点学院的17所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高校之一。钱伟长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单位。学校建立了以学分制、选课制、短学期制为核心的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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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基础扎实,毕业生素以“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而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6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 2018-2019年、2020-2021年分别获批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孵化基地。近年来,本科生平均境内外深造比例超过四成,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重点行业领域、西部、基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校2021届毕业生总计9322人(其中含608名定向就业研究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94.05%。上海大学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初步形成了层次更为清晰、结构更趋合理、具有国际化程度、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并已在多数学科领域中形成了若干有特色、有影响、有潜力的学科团队。现有专任教师3419人,其中教授774人、副教授106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562人。现有全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双聘院士13人,中科院外籍院士1人,海外院士19人;国家级中青年领军人才89人,国家级青年人才42人,艺术类人才10人,省部级中青年领军人才221人,省部级青年人才120人。上海大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高校先进行列。国际三大检索(SCI、EI、CPCI-S)收录的学术论文数分别位于全国高校46、43、31位。2021年,7人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学校新组建以来,以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4项(其中一等奖3项),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1项,获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计178项(其中一等奖共计38项),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共计16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共计41项。2020年,获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67项;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1项(其中重大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4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2项。上海大学积极推进开放合作,开展了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稳步发展。目前,学校已与53个国家和地区的242所大学或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在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2603人,来自于全球14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学历生2268人;港澳台学历生64名,交换生8名。学校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拥有4个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学校建有4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并已与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5所孔子学院。学校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研究院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宝山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嘉善县人民政府、河南省文物局、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了包括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在内的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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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12日 举行新校区启用暨开学典礼
上海大学校园占地面积近20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形成了以校本部为“一体”、延长校区和嘉定校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校园格局。上海大学图书馆建筑面积7.9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410.6万余册;订购纸质报刊1431种;订购电子文献数据库81种,含电子刊5.1万余种,电子书749.1万余种。学校以智慧校园建设为基础,完成四校区环状光缆互联,推进基于校园物联网、四中心融合和5G校园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了一批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学校正在进行数据治理、数据共享、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实施工作,逐步推进AI+教育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分步实施学科智能计算服务共享平台,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高效管理、师生服务提供了较完善的一流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上海大学一贯重视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1994年以来,上海大学已11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2015年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11月,荣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2019年4月,荣获首届“上海市文明校园”称号;2020年11月,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上海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21年4月,荣获第二届“上海市文明校园”称号;2018年11月,上海大学“中华古诗文吟诵和创作基地”入选教育部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019年10月,溯园(上海大学博物馆)获批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此外,学校于2007年荣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上海世博会先进集体”,2011年,被命名为“上海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如今的上海大学,无论是办学水平,还是整体办学条件,在全国高校中都已位于前列。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海大学将继续秉承“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校训和“求实创新”的校风,深入学习和实践钱伟长教育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牢记伟大梦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践行“九个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胸怀“国之大者”,永葆初心、主动作为、比学赶超、善作善成,发扬主人翁精神,努力在集聚培养人才、助力科技创新、完善大学治理体系上走在前列,为建成与上海城市地位相匹配、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而共同奋斗!
上海大学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相关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上海大学。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月16日,学校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相关规定执行。
(3)2月16日—17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https://bks.shu.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6:00—22:00)自主选择测试时间段。
(4)2月25日—2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上海大学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5)学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采用中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基本数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英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6)考生若缺考学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7)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须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供面试时参考),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的春招自主测试方案。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春考总分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月8日—9日,预录取、候补录取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相关专业信息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学校将于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悉尼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以在实践锻炼、劳育支持、视野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发展的机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官网: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2023年1月9日—2月5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发布公告)
十七、其他须知
(1)根据市教委规定,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如因特殊情况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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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1924年 上海大学青云路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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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1925年 上海大学西摩路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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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27日 校长钱伟长与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黄菊为新上海大学揭牌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0个学院和1个校管系。设有94个本科专业,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交叉学科博士点, 4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科技部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发改委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南方实验基地(共建);国家教育部3个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及1个批准备案建设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文物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1个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国家文物局文物研究中心以及1个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国际禁毒政策中心等67个省部级及以上基地平台。学校现有研究生18021人,全日制本科生19921人(含预科生63人),成人教育学生19912人。上海大学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是拥有国家试点学院的17所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高校之一。钱伟长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单位。学校建立了以学分制、选课制、短学期制为核心的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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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基础扎实,毕业生素以“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而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6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 2018-2019年、2020-2021年分别获批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孵化基地。近年来,本科生平均境内外深造比例超过四成,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重点行业领域、西部、基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校2021届毕业生总计9322人(其中含608名定向就业研究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94.05%。上海大学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初步形成了层次更为清晰、结构更趋合理、具有国际化程度、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并已在多数学科领域中形成了若干有特色、有影响、有潜力的学科团队。现有专任教师3419人,其中教授774人、副教授106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562人。现有全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双聘院士13人,中科院外籍院士1人,海外院士19人;国家级中青年领军人才89人,国家级青年人才42人,艺术类人才10人,省部级中青年领军人才221人,省部级青年人才120人。上海大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高校先进行列。国际三大检索(SCI、EI、CPCI-S)收录的学术论文数分别位于全国高校46、43、31位。2021年,7人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学校新组建以来,以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4项(其中一等奖3项),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1项,获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计178项(其中一等奖共计38项),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共计16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共计41项。2020年,获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67项;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1项(其中重大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4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2项。上海大学积极推进开放合作,开展了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稳步发展。目前,学校已与53个国家和地区的242所大学或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在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2603人,来自于全球14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学历生2268人;港澳台学历生64名,交换生8名。学校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拥有4个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学校建有4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并已与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5所孔子学院。学校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研究院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宝山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嘉善县人民政府、河南省文物局、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了包括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在内的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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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12日 举行新校区启用暨开学典礼
上海大学校园占地面积近20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形成了以校本部为“一体”、延长校区和嘉定校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校园格局。上海大学图书馆建筑面积7.9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410.6万余册;订购纸质报刊1431种;订购电子文献数据库81种,含电子刊5.1万余种,电子书749.1万余种。学校以智慧校园建设为基础,完成四校区环状光缆互联,推进基于校园物联网、四中心融合和5G校园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了一批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学校正在进行数据治理、数据共享、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实施工作,逐步推进AI+教育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分步实施学科智能计算服务共享平台,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高效管理、师生服务提供了较完善的一流信息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上海大学一贯重视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1994年以来,上海大学已11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2015年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11月,荣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2019年4月,荣获首届“上海市文明校园”称号;2020年11月,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上海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21年4月,荣获第二届“上海市文明校园”称号;2018年11月,上海大学“中华古诗文吟诵和创作基地”入选教育部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019年10月,溯园(上海大学博物馆)获批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此外,学校于2007年荣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上海世博会先进集体”,2011年,被命名为“上海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如今的上海大学,无论是办学水平,还是整体办学条件,在全国高校中都已位于前列。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海大学将继续秉承“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校训和“求实创新”的校风,深入学习和实践钱伟长教育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牢记伟大梦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践行“九个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胸怀“国之大者”,永葆初心、主动作为、比学赶超、善作善成,发扬主人翁精神,努力在集聚培养人才、助力科技创新、完善大学治理体系上走在前列,为建成与上海城市地位相匹配、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而共同奋斗!
上海大学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相关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上海大学。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月16日,学校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相关规定执行。
(3)2月16日—17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https://bks.shu.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6:00—22:00)自主选择测试时间段。
(4)2月25日—2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上海大学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5)学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采用中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基本数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中英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6)考生若缺考学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7)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须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供面试时参考),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的春招自主测试方案。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春考总分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月8日—9日,预录取、候补录取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相关专业信息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学校将于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悉尼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还可以在实践锻炼、劳育支持、视野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锻炼。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平等发展的机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3621578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官网: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2023年1月9日—2月5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发布公告)
十七、其他须知
(1)根据市教委规定,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如因特殊情况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