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位于创新求索、文化荟萃、包容并蓄的黄浦腹地,红墙映日、梧桐环绕。其前身是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1896-1952)、震旦大学医学院(1911-1952)、同德医学院(1918-1952)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的上海第二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1997年,学校通过了“211工程”立项。2005年7月,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成立了新的由教育部、上海市政府重点共建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进入“985”高校行列。2010年11月,学院成为卫生部与教育部合作共建的第一批十个重点高校中的一员。两校合并以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充分发挥“部市共建”、“部部共建”的体制机制优势,遵循综合大学的发展规律和医学学科的特殊规律,保持医、教、研、管的相对完整性,不断探索实践在综合性大学中发展医学院的模式。
历经百余年的春华秋实和六十九载的风雨征程,医学院秉持“团结、勤奋、求实、进取”的院训及“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的学院精神,深入探索“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上海风格、交医特质”的交大医学院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具有“厚基础、强实践、重转化、塑规范、融国际”的交大医学“精品化”卓越医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医学院始终以谋国家之强盛、求科学之真知、践医学之神圣为己任,与时代同呼吸、与社会共命运,在医疗卫生事业的壮美画卷中留下了诸多浓墨重彩的笔触,为社会输送了7万余名医学人才。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享有较高国际声誉,师资力量雄厚,优势特色明显,学术成绩卓著,集医、教、研以及社会服务全面发展的研究型、创新型院校,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在多项学科综合排名中均位列全国医学院校首位。
医学院现拥有重庆南路、闵行两个校区。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对标国际一流医学院标准,进一步夯实学校科研基础、凸显学科特色,应上海市市委市政府“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的总体要求,2019年浦东校区项目正式立项。2020年11月,交大医学院浦东校区盛大开工,历经百余年的上海交大医学院拉开了从浦西延伸到浦东,从黄浦卢湾拓展到张江科学城,从新天地融入到国际医学园区的序幕。
医学院坚决贯彻“人才强院”的主战略,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师云集、人才荟萃。现有教职医务员工39575名,专任教师752名,在职高级职称421人,博士生导师940人、硕士生导师1203人。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法国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美国医学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英国皇家内科医师学院院士1人,法国国家医学科学院院士2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4人,国际牙医学院院士1人,美国人文与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法国国家医学科学院外籍通信院士1人,英国皇家外科学院院士1人,美国护理学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8人次,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20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9人,教育部海外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9人,上海市教学团队5个,上海市教学名师8人。2011年,王振义院士荣获2010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医学院将培养有灵魂的卓越医学创新人才作为根本任务,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将一批今天优秀、极具创新潜质的学生和不断超越自己、极具创新思维的优秀老师在一起相互激励、共同超越,使我们的学生更加优秀,使我们的老师更加卓越,产生使学生和老师都终身受益的创新能力和智慧”的办学理念,建立了卓越医学特色教学体系,开创了极具特色的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医学教育新模式。近年,医学院持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强以基地建设与临床优势为依托,以转化医学理念为内涵的“卓越医学教育体系”建设,坚持提升医学生职业胜任力的教育方向,形成以“精品化”职业素质教育为主线的“一个模式、两个主体、三个层面、四个贯通、五个特色”的医学教育架构,实现扎实基础、主动学习、启迪智慧、提升能力、完善人格的人才培养目标。
医学院共有24个学院(系),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及4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有临床医学八年制(含口腔方向,授予博士学位)、8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生物医学科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护理学),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为国家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临床医学八年制(4+4硕博班)、儿科学“5+3”、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是学院的特色班级。2016年以培养生命科学领域卓越领军人才为目标,新增生物医学科学专业。2019年交大医学院高质量完成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医学院作为中国唯一院校接受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专家组全程观摩,获得中外专家高度评价。医学院目前在校学生9007名,其中本科生3098名,研究生5608名,留学生301名。2010年起,医学院率先探索和实践临床医学专业“5+3”及“5+3+X”改革,深度参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新招录住院医师1103名,专科医师规培生409名,分别占全市招录总人数的33%和41%。
作为教育部基础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教育部口腔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国家级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学科组长单位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医学院具有临床模拟功能齐备、师资团队雄厚、医疗资源丰富、操作平台先进的基地优势,并通过器官系统整合式课程、临床技能操作、客观化临床考试等全面提升医学生临床技能和创新意识。拥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国家级临床技能实验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2012年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并担任上海市卓越医学教育计划专家组组长单位。历年来,医学院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1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公开示范课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常见慢性病的健康管理》成为国内首门护理专业的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MOOC)。图书馆总藏书量近100万册,其中电子图书50余万册,电子文献数据库86个,覆盖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及循证医学等生物医学各领域。此外,图书馆还拥有Primal Pictures、Access Medicine系列等丰富的医学教学资源以满足医学教学需求。
医学院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首推“健康中国”思政课程,打造“中国系列”课程品牌,通过理论授课、CBL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国劳模、新科院士、医学大家等与师生面对面,依托“宣誓、授袍、缅怀、授帽、感恩”五项仪式教育,深化育人内涵,进一步加强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围绕“卓越医学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搭好课上与课下、线上与线下、本科生与研究生三大互动平台。深化“双师联动,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整合班导师与新生导师工作制度,实施全程一贯制模式配备本科生班导师,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医学思政教育体系。依托新媒体优化工作模式,通过“易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联动,强化网络思政育人功能。深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功能,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医教结合”与“网格化”的关怀体系,建立心理疾患转介绿色通道。建立全程性且有序衔接的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在线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从医学教育的本质是终身教育出发,合并原成人教育分院和网络教育分院,新组建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坚持以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面向医疗卫生大健康行业,依托医学院内外一流的学科和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目前,学院共有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六人民医院放射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肾脏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血液科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为响应“从治疗为主到兼具预防、治疗、康养的生命健康全周期医学的新理念”的“新医科”建设,携手打破“门户”,实现医学教育资源共享,开启长三角医学教育高质量一体化、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中西医并重发展的新局面,2019年交大医学院联合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苏州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等高校倡议发起的长三角医学教育联盟正式成立。疫情期间医学院积极推动联盟高校间课程共享、名师互聘、学生交流、联合科技攻关等项目的开展,2020年4月起推出“与你谈科学”系列网络共享课程。
医学院紧紧围绕国家“双一流”的战略决策,以整体提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内涵为出发点,以培养卓越医学创新人才为落着点,推动世界一流医学院和一流医学学科建设。整体布局、重点突出,稳步推动国家转化医学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积极发挥国家级创新功能性平台在人才培养、平台运行与保障机制、科技成果产出与共享等方面的示范效应,以高峰高原学科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带动新一轮学科布局优化。医学院现有国家教育部重点学科(三级学科)16个,临床学科、口腔学科、基础学科、药学(与交大药学院共建)等四个学科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科影响力持续提升,学科排名稳中前行。根据最新美国ESI (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统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精神病学/心理学等8个学科跻身全球研究机构前1%,其中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和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进入前1‰。在2020年US 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17个医学相关学科进入排名,其中临床医学、胃肠病学与肝病学、肿瘤学、内分泌与代谢学、环境与职业卫生、细胞生物学、生物与生物化学、药理与毒理学等8个学科进入世界百强;外科学、胃肠病学与肝病学、环境与职业卫生等3个学科居中国内地高校首位;肿瘤学、临床医学、心脏与心血管病、精神病与心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内分泌与代谢学等7个学科均位居中国内地高校前三。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ARWU)中,临床医学世界排名201-300,药学51-75。在Q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临床医学排名51-100。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7年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我院临床医学全国排名A+、基础医学A-、口腔医学B+、护理学B+、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B-。2020年上海高校分类评价中,医学院位列学术研究型高校第5名(上海市属高校第一)。
近年,医学院加强顶层谋划,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聚焦国家和上海市重大战略需求,持续推进脑科学、肿瘤等重大项目的布局和实施,培养储备优秀医学人才,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近年,医学院设立“双百人”计划,着力培养临床研究型医师和临床专职科研队伍,实施“博士后”激励计划,建设一支支撑学院科研事业发展富有创新活力的优秀博士后队伍,实施“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破冰学科和院校藩篱,组建跨学科、跨单位的稳定研究团队,明确建设目标,实现临床-临床、基础-临床、医学-理工学科协同创新,组建医学院“临床研究中心”,持续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提升临床研究能力。医学院系统共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68项,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7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3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奖2项。2020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8项,连续十一年稳居全国第一。2019年发表SCIE论文3902篇,其中CNS(含子刊)论文数37篇。2020年,医学院系统共获授权专利数73项。
科研基地及平台建设成绩显著。医学院拥有1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项目),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25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2个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初步实现了产学研良性互动及转化平台的建设目标,2014年挂牌为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建设。2015年与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共同建设“脑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探索性实践院所同城协同、联合攻关的科研组织新模式。近年,医学院积极推动在附属医院建设一批如上海精准医学研究院、分子医学研究院高水平研究院,已初步形成优秀人才集聚、重大成果频出的良好局面。
医学院积极参与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附属医院不断提升诊疗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学院现有12所附属医院,其中7所综合性医院、5所专科性附属医院。拥有3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代谢性疾病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口腔疾病国家临床研究中心、眼部疾病国家临床研究中心),1个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共建),1个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共建),1个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共建)。拥有7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不含中医),数量占上海市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总数的54%,16个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2020年各附属医院开放床位数21634张,门急诊人次达3193.69万,出院人次105.97万,住院手术人次79.13万。目前医学院各附属医院手术人次占全市1/3,治愈疑难杂症患者占全市1/2,以雄厚的综合实力,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医学院系统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号召,坚决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先后派出八批援鄂医疗队,共计569人弛援武汉,派出182名医务人员援助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随着全球疫情日趋严峻,医学院积极提供国际物资援助,主动将抗疫中积累的宝贵“中国经验”分享给国际友人,充分展示出交大医学院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医学院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共建医疗卫生事业新战略,与长宁区政府合作共建上海市同仁医院,并于2014年成立虹桥国际医学研究院,努力实现多维推进区域医疗发展与学科内涵建设。2011年成立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大力开展医院管理政策性研究,在国内医院管理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和上海理工大学共同发起建立“医工交叉创新研究院”和“医工交叉研究生院”。2020年与上海中医药大学携手成立“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院”,着眼于中西医交叉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推进中西医交叉创新临床和基础研究。同年10月,成立上海交大医学院—中科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慢病防控与健康促进协同创新中心”,将充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聚焦“慢病防控”,开展深度合作。12月,与上海开放大学签约合作,未来将共同建设服务老年人群的健康管理体系,共同推进市民健康与医学素养提升以及共同提升医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质量。
医学院持续深化国际交流,积极拓展教育合作、科研合作和学术辐射,不断提升国际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医学院已与21个国家和地区的64所大学及科研机构开了广泛的合作。近年,医学院进一步加强和世界顶级大学的科研合作,建立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单细胞组学与疾病研究中心、与英国爱丁堡大学共建 “全健康研究中心”。与12个国家的37所大学开展了约50个海外游学(短期)项目,本科生短期境外访学比例达50.4%。国际学生教育工作稳步发展,2020年顺利通过了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的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成为目前全国首家唯一获得八年认证期的高校。
医学院拥有深厚和优质的中法医学教育传统,中法合作办学已经成为医学院办学特色之一。医学院与法国医学院校的合作历史源远流长,自1911年上海交通大学院医学院前身——震旦大学医学院成立至今,医学院在与法国一流高校的教育合作方面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培养了近800名法语医学人才。1997年,医学院临床医学法语班项目正式纳入两国政府合作渠道;2007年,医学院成立“中法医学部”;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合作举办的医学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获得教育部正式立项,成为国内首个中外联合培养医学博士项目。2018年10月,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与法国巴黎笛卡尔大学、里昂第一大学、里尔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格勒诺布尔-阿尔卑大学等院校共同创建的“中法联合医学院”正式成立,全面开启医、教、研各领域的深层次合作,标志着医学院的中法医学合作揭开了新的篇章、迈向了新的高度。
2013年医学院与渥太华大学医学院签署《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渥太华大学医学院合作协议》,成立“上海交通大学-渥太华大学联合医学院”,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与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合作举办医学本科英文班项目”获教育部批准,2015年起正式开始招生,2017年建设完成中加联合实训中心。
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和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携手成立“全球健康学院”,学院整合交大医学院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热带病防控领域的优势力量和全球分布的国际合作网络,旨在培养具备扎实学科基础,创新思维、全球视野的全球健康治理的领军人才。
2020年全球健康学院率先在国内为医学院开设《全球健康》必修课。在全球健康学院建设的基础上,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和爱丁堡大学共建“全健康研究中心”,中心围绕人类、动物和环境领域之间的重大健康领域和治理系统,发展“全健康”学科体系,率先在我国开展全健康双硕士联合研究生培养,建立全健康研究与实践基地,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全健康高级人才、为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全健康技术与政策咨询搭建平台,从“人类-动物-环境”健康的整体视角提高我国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服务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医学教育改革进入新时代,医学院的改革发展也迎来重要战略机遇。全体医学院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铸魂育人为根本使命,牢牢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和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的时代机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始终坚持医教协同,持续深化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全力推动医学教育改革向纵深推进,坚持把医学教育写在祖国大地上,把医学研究写在世界科技前沿上,把医学论文写在人民健康篇章上,为祖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接续奋斗。
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第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学(国标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院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上海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按照公示的优惠政策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中,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综合评价录取”、“强基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同分排序按照当年相应简章规定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据相应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2年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ACM班、约翰·霍普克罗夫特班)、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不改变学籍)。2022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实行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入学后,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及学校相关测试与规定,在所在平台、院(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五条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与护理学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国标代码10248)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8)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的招生类型、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以教务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主修英语。
第十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免试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制订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录取中的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大部分本科专业:人民币5000-6500元/人·年(不含②-⑦)。
②软件工程专业人民币400元/学分。
③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人·年。
⑤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人·年。
⑥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人·年。
⑦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第二十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四条 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www.shsmu.edu.cn/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34206217
第二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历经百余年的春华秋实和六十九载的风雨征程,医学院秉持“团结、勤奋、求实、进取”的院训及“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的学院精神,深入探索“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上海风格、交医特质”的交大医学院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具有“厚基础、强实践、重转化、塑规范、融国际”的交大医学“精品化”卓越医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医学院始终以谋国家之强盛、求科学之真知、践医学之神圣为己任,与时代同呼吸、与社会共命运,在医疗卫生事业的壮美画卷中留下了诸多浓墨重彩的笔触,为社会输送了7万余名医学人才。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享有较高国际声誉,师资力量雄厚,优势特色明显,学术成绩卓著,集医、教、研以及社会服务全面发展的研究型、创新型院校,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在多项学科综合排名中均位列全国医学院校首位。
医学院现拥有重庆南路、闵行两个校区。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对标国际一流医学院标准,进一步夯实学校科研基础、凸显学科特色,应上海市市委市政府“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的总体要求,2019年浦东校区项目正式立项。2020年11月,交大医学院浦东校区盛大开工,历经百余年的上海交大医学院拉开了从浦西延伸到浦东,从黄浦卢湾拓展到张江科学城,从新天地融入到国际医学园区的序幕。
医学院坚决贯彻“人才强院”的主战略,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师云集、人才荟萃。现有教职医务员工39575名,专任教师752名,在职高级职称421人,博士生导师940人、硕士生导师1203人。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法国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美国医学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英国皇家内科医师学院院士1人,法国国家医学科学院院士2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4人,国际牙医学院院士1人,美国人文与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法国国家医学科学院外籍通信院士1人,英国皇家外科学院院士1人,美国护理学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8人次,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20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9人,教育部海外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9人,上海市教学团队5个,上海市教学名师8人。2011年,王振义院士荣获2010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医学院将培养有灵魂的卓越医学创新人才作为根本任务,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将一批今天优秀、极具创新潜质的学生和不断超越自己、极具创新思维的优秀老师在一起相互激励、共同超越,使我们的学生更加优秀,使我们的老师更加卓越,产生使学生和老师都终身受益的创新能力和智慧”的办学理念,建立了卓越医学特色教学体系,开创了极具特色的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医学教育新模式。近年,医学院持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强以基地建设与临床优势为依托,以转化医学理念为内涵的“卓越医学教育体系”建设,坚持提升医学生职业胜任力的教育方向,形成以“精品化”职业素质教育为主线的“一个模式、两个主体、三个层面、四个贯通、五个特色”的医学教育架构,实现扎实基础、主动学习、启迪智慧、提升能力、完善人格的人才培养目标。
医学院共有24个学院(系),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及4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有临床医学八年制(含口腔方向,授予博士学位)、8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生物医学科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护理学),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为国家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临床医学八年制(4+4硕博班)、儿科学“5+3”、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是学院的特色班级。2016年以培养生命科学领域卓越领军人才为目标,新增生物医学科学专业。2019年交大医学院高质量完成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医学院作为中国唯一院校接受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专家组全程观摩,获得中外专家高度评价。医学院目前在校学生9007名,其中本科生3098名,研究生5608名,留学生301名。2010年起,医学院率先探索和实践临床医学专业“5+3”及“5+3+X”改革,深度参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新招录住院医师1103名,专科医师规培生409名,分别占全市招录总人数的33%和41%。
作为教育部基础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教育部口腔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国家级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学科组长单位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医学院具有临床模拟功能齐备、师资团队雄厚、医疗资源丰富、操作平台先进的基地优势,并通过器官系统整合式课程、临床技能操作、客观化临床考试等全面提升医学生临床技能和创新意识。拥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国家级临床技能实验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2012年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并担任上海市卓越医学教育计划专家组组长单位。历年来,医学院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1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公开示范课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常见慢性病的健康管理》成为国内首门护理专业的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MOOC)。图书馆总藏书量近100万册,其中电子图书50余万册,电子文献数据库86个,覆盖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及循证医学等生物医学各领域。此外,图书馆还拥有Primal Pictures、Access Medicine系列等丰富的医学教学资源以满足医学教学需求。
医学院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首推“健康中国”思政课程,打造“中国系列”课程品牌,通过理论授课、CBL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国劳模、新科院士、医学大家等与师生面对面,依托“宣誓、授袍、缅怀、授帽、感恩”五项仪式教育,深化育人内涵,进一步加强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围绕“卓越医学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搭好课上与课下、线上与线下、本科生与研究生三大互动平台。深化“双师联动,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整合班导师与新生导师工作制度,实施全程一贯制模式配备本科生班导师,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医学思政教育体系。依托新媒体优化工作模式,通过“易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联动,强化网络思政育人功能。深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功能,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医教结合”与“网格化”的关怀体系,建立心理疾患转介绿色通道。建立全程性且有序衔接的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在线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从医学教育的本质是终身教育出发,合并原成人教育分院和网络教育分院,新组建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坚持以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面向医疗卫生大健康行业,依托医学院内外一流的学科和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目前,学院共有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六人民医院放射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肾脏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血液科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儿科。为响应“从治疗为主到兼具预防、治疗、康养的生命健康全周期医学的新理念”的“新医科”建设,携手打破“门户”,实现医学教育资源共享,开启长三角医学教育高质量一体化、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中西医并重发展的新局面,2019年交大医学院联合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医科大学、苏州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等高校倡议发起的长三角医学教育联盟正式成立。疫情期间医学院积极推动联盟高校间课程共享、名师互聘、学生交流、联合科技攻关等项目的开展,2020年4月起推出“与你谈科学”系列网络共享课程。
医学院紧紧围绕国家“双一流”的战略决策,以整体提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内涵为出发点,以培养卓越医学创新人才为落着点,推动世界一流医学院和一流医学学科建设。整体布局、重点突出,稳步推动国家转化医学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积极发挥国家级创新功能性平台在人才培养、平台运行与保障机制、科技成果产出与共享等方面的示范效应,以高峰高原学科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带动新一轮学科布局优化。医学院现有国家教育部重点学科(三级学科)16个,临床学科、口腔学科、基础学科、药学(与交大药学院共建)等四个学科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科影响力持续提升,学科排名稳中前行。根据最新美国ESI (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统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精神病学/心理学等8个学科跻身全球研究机构前1%,其中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和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进入前1‰。在2020年US 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17个医学相关学科进入排名,其中临床医学、胃肠病学与肝病学、肿瘤学、内分泌与代谢学、环境与职业卫生、细胞生物学、生物与生物化学、药理与毒理学等8个学科进入世界百强;外科学、胃肠病学与肝病学、环境与职业卫生等3个学科居中国内地高校首位;肿瘤学、临床医学、心脏与心血管病、精神病与心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内分泌与代谢学等7个学科均位居中国内地高校前三。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ARWU)中,临床医学世界排名201-300,药学51-75。在Q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临床医学排名51-100。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7年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我院临床医学全国排名A+、基础医学A-、口腔医学B+、护理学B+、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B-。2020年上海高校分类评价中,医学院位列学术研究型高校第5名(上海市属高校第一)。
近年,医学院加强顶层谋划,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聚焦国家和上海市重大战略需求,持续推进脑科学、肿瘤等重大项目的布局和实施,培养储备优秀医学人才,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近年,医学院设立“双百人”计划,着力培养临床研究型医师和临床专职科研队伍,实施“博士后”激励计划,建设一支支撑学院科研事业发展富有创新活力的优秀博士后队伍,实施“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破冰学科和院校藩篱,组建跨学科、跨单位的稳定研究团队,明确建设目标,实现临床-临床、基础-临床、医学-理工学科协同创新,组建医学院“临床研究中心”,持续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提升临床研究能力。医学院系统共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68项,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7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3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奖2项。2020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8项,连续十一年稳居全国第一。2019年发表SCIE论文3902篇,其中CNS(含子刊)论文数37篇。2020年,医学院系统共获授权专利数73项。
科研基地及平台建设成绩显著。医学院拥有1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项目),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25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2个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初步实现了产学研良性互动及转化平台的建设目标,2014年挂牌为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建设。2015年与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共同建设“脑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探索性实践院所同城协同、联合攻关的科研组织新模式。近年,医学院积极推动在附属医院建设一批如上海精准医学研究院、分子医学研究院高水平研究院,已初步形成优秀人才集聚、重大成果频出的良好局面。
医学院积极参与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附属医院不断提升诊疗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学院现有12所附属医院,其中7所综合性医院、5所专科性附属医院。拥有3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代谢性疾病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口腔疾病国家临床研究中心、眼部疾病国家临床研究中心),1个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共建),1个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共建),1个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共建)。拥有7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不含中医),数量占上海市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总数的54%,16个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2020年各附属医院开放床位数21634张,门急诊人次达3193.69万,出院人次105.97万,住院手术人次79.13万。目前医学院各附属医院手术人次占全市1/3,治愈疑难杂症患者占全市1/2,以雄厚的综合实力,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2020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医学院系统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号召,坚决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先后派出八批援鄂医疗队,共计569人弛援武汉,派出182名医务人员援助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随着全球疫情日趋严峻,医学院积极提供国际物资援助,主动将抗疫中积累的宝贵“中国经验”分享给国际友人,充分展示出交大医学院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医学院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共建医疗卫生事业新战略,与长宁区政府合作共建上海市同仁医院,并于2014年成立虹桥国际医学研究院,努力实现多维推进区域医疗发展与学科内涵建设。2011年成立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大力开展医院管理政策性研究,在国内医院管理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和上海理工大学共同发起建立“医工交叉创新研究院”和“医工交叉研究生院”。2020年与上海中医药大学携手成立“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院”,着眼于中西医交叉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推进中西医交叉创新临床和基础研究。同年10月,成立上海交大医学院—中科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慢病防控与健康促进协同创新中心”,将充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聚焦“慢病防控”,开展深度合作。12月,与上海开放大学签约合作,未来将共同建设服务老年人群的健康管理体系,共同推进市民健康与医学素养提升以及共同提升医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质量。
医学院持续深化国际交流,积极拓展教育合作、科研合作和学术辐射,不断提升国际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医学院已与21个国家和地区的64所大学及科研机构开了广泛的合作。近年,医学院进一步加强和世界顶级大学的科研合作,建立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单细胞组学与疾病研究中心、与英国爱丁堡大学共建 “全健康研究中心”。与12个国家的37所大学开展了约50个海外游学(短期)项目,本科生短期境外访学比例达50.4%。国际学生教育工作稳步发展,2020年顺利通过了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的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成为目前全国首家唯一获得八年认证期的高校。
医学院拥有深厚和优质的中法医学教育传统,中法合作办学已经成为医学院办学特色之一。医学院与法国医学院校的合作历史源远流长,自1911年上海交通大学院医学院前身——震旦大学医学院成立至今,医学院在与法国一流高校的教育合作方面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培养了近800名法语医学人才。1997年,医学院临床医学法语班项目正式纳入两国政府合作渠道;2007年,医学院成立“中法医学部”;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合作举办的医学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获得教育部正式立项,成为国内首个中外联合培养医学博士项目。2018年10月,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与法国巴黎笛卡尔大学、里昂第一大学、里尔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格勒诺布尔-阿尔卑大学等院校共同创建的“中法联合医学院”正式成立,全面开启医、教、研各领域的深层次合作,标志着医学院的中法医学合作揭开了新的篇章、迈向了新的高度。
2013年医学院与渥太华大学医学院签署《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渥太华大学医学院合作协议》,成立“上海交通大学-渥太华大学联合医学院”,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与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合作举办医学本科英文班项目”获教育部批准,2015年起正式开始招生,2017年建设完成中加联合实训中心。
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和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携手成立“全球健康学院”,学院整合交大医学院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热带病防控领域的优势力量和全球分布的国际合作网络,旨在培养具备扎实学科基础,创新思维、全球视野的全球健康治理的领军人才。
2020年全球健康学院率先在国内为医学院开设《全球健康》必修课。在全球健康学院建设的基础上,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和爱丁堡大学共建“全健康研究中心”,中心围绕人类、动物和环境领域之间的重大健康领域和治理系统,发展“全健康”学科体系,率先在我国开展全健康双硕士联合研究生培养,建立全健康研究与实践基地,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全健康高级人才、为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全健康技术与政策咨询搭建平台,从“人类-动物-环境”健康的整体视角提高我国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服务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医学教育改革进入新时代,医学院的改革发展也迎来重要战略机遇。全体医学院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铸魂育人为根本使命,牢牢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和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的时代机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始终坚持医教协同,持续深化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全力推动医学教育改革向纵深推进,坚持把医学教育写在祖国大地上,把医学研究写在世界科技前沿上,把医学论文写在人民健康篇章上,为祖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接续奋斗。
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第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学(国标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院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上海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按照公示的优惠政策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中,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综合评价录取”、“强基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同分排序按照当年相应简章规定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据相应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2年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ACM班、约翰·霍普克罗夫特班)、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不改变学籍)。2022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实行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入学后,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及学校相关测试与规定,在所在平台、院(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五条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与护理学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国标代码10248)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8)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的招生类型、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以教务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主修英语。
第十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免试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制订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录取中的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大部分本科专业:人民币5000-6500元/人·年(不含②-⑦)。
②软件工程专业人民币400元/学分。
③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人·年。
⑤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人·年。
⑥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人·年。
⑦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第二十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四条 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www.shsmu.edu.cn/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34206217
第二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