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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家级众创空间、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实习管理强校、湖南省职业院校文化建设强校、湖南省机器人与智能装备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长沙市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单位。

  近年来,学院办学紧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快了专业向“智能”转型和升级,重点培养智能制造产业链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广受社会赞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对学院办学成果报道近300次。

  打造品牌特色专业(群)。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智造创客学院等九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建成了深度融入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链的智能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汽车技术、智能制造服务四大专业群。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4个全日制专科专业。现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智能制造技术专业群、智能控制技术专业群、智能汽车技术专业群入选湖南省一流特色专业群。牵头制定了全国高职院校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标准。“十三五”期间,建设省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优秀教材5本,入选国家规划教材3本,联建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 1 个。2021年获评全国优秀教材1本。

  师资队伍素质精良。现有专任教师506人,其中双师型专任教师384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85人,高级职称教师236人,享受国务院、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1人,全国机械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3人,全国技术能手4人,湖南省技术能手10人、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建有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基地 4 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入选教育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入选教育部高职典型案例;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十三五”期间,教师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1项,获省级一等奖 33 项、二等奖 34 项;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2021年获湖南省教师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6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一等奖及获奖总数排名全省第一;企业技能大师参与组建“双师结构”教学团队,2021年教师获全国教师职业能力竞赛一等奖;获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

  专业产业融合发展。学院以产教融合为主线,深化校企合作,充分依托地处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位优势,与中国铁建、三一集团、中联重科、上汽大众、三菱电梯、捷豹路虎(中国)等500余家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打造地域圈、产业圈、企业圈、岗位圈。做好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与知名企业在校内合作共建了山河智能产业学院、汇博机器人产业学院、三菱电梯产业学院、中汽智能产业学院、华为云人工智能产业学院、用友新道产业学院,建有捷豹路虎(中国)长沙培训中心、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中心等生产性实训基地。获长沙经开区“四个第一”评价:与园区合作企业数量排名第一、为园区输送技能人才数量排名第一、企业技能人才校园招聘意向排名第一、技能人才校企联合培养意向排名第一,被长沙经开区授予“校企合作先进院校”。

  创客教育特色凸显。建有智造创客学院和创业大厦等创新创业平台,形成了集创新思维普及、科技创新与创客教育、创新创意产品研发、项目孵化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创客空间,被授予国家级众创空间称号。建成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创客人才培养机制,牵头成立了湖南省高职创客教育专业委员会。打造湖南省创客教育品牌,2021年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比赛获省级以上奖励27项。学院“创文化”成果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 4 项、二等奖 10 项、三等奖 10 项,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 28 项、二等奖 71 项、三等奖 97 项。2021年获湖南省学生技能竞赛一等奖17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36项,获团队一等奖;获国家技能竞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学院获评《2021年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学生发展指数全国百所优秀院校。学生技能抽查成绩优秀,年终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据麦可思调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就业现状满意度、平均月收入均远高于全国高职平均值。学院培养人才广受社会赞誉,涌现了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晏斌、入职半年即获得上海大众集团职工技能竞赛“维修电工第一名”的焦喜春、在广汽三菱被誉为“机器人的老中医”的技能大师谢卫华等大批能工巧匠。

  “十四五”期间,学院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产教融合为主线,夯实基础,对标发展,质量为先,全方位提升高水平院校建设的服务保障支撑能力,创客式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成效更加显著,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成功造就,支撑高水平院校建设的智造特色专业发展格局更具优势,深度融入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特色持续彰显,绿色智慧和谐美丽新机电全面建成,在服务湖南推进“三个高地”建设中展现机电担当和机电特色。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英文名称:Hunan Mechanical & Electrical Polytechnic.

学院代码:国际代码:13033,湖南省招生代码4335,其他省份招生代码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

学院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第三条 毕业颁证: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我院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院校名称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有关省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决定,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有关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流程与规定进行招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八条 2022年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共有36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南省内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计划划分,具体分组情况详见学院招生网。省外新高考改革省份分别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省外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招生专业分别安排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学院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应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须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省内按照三个专业组(具体分组情况详见学院招生网)进行录取。省外新高考改革省份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省外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相应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志愿确定原则

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的考生,湖南省内按照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要求的进挡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酒店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学三个月之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招生就业处(0731-84099000)办理请假手续。报到截止日期14日后,如果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资助体系,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第六章 咨询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1—84099000、84099018

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njdzy.net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hnjdzy.net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号: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号:hnjdzy123)

招生就业处咨询QQ群:552382108 311483632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1--84023722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类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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