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为1962年中国兵器江南机器厂创办的职工工艺技术培训班,2008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学院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移交给湖南省人民政府管理,成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职学院。2016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更名为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是湖南省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设有“四院一系二部”:武器装备制造学院、武器装备维修学院、车辆工程学院、士官学院、建筑工程系、思政部和公共基础部。现有教职员工290余人,各类在校学生5000余人(其中士官生1900余人);固定资产2.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500万元。
学院始终依托中国兵器行业和国防军工企业办学,紧密对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光电信息、武器制造、特种化工和军用车辆四大业务板块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人才需求,目前开设有机械设计与制造、应用化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各类专业(含专业方向)31个。2015年,学院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成功立项为湖南省第一批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学院以武器制造技术为核心专业组建了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以 应用电子技术为核心组建了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以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为核心,组建了军用车辆专业群,形成了以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为示范引领,以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为主体,军用车辆专业群为补充的专业体系。2018年,学院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被认定为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被确认为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
2014年,总参谋部和教育部联合下文《关于做好2014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4〕5号文件),批准我院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单位,当年为广州军区定向培养弹箭使用与维护专业方向、装甲车辆专业方向士官生100人。2015年,我院士官招生由2014年的2个专业增加到2015年8个专业方向,招生规模由首批100人扩大到385人。2016年,士官招生390人。2017年,士官招生5602018年招生820人,培养面向陆军、火箭军部队。目人,前,我院在校士官达1900余人,已经成为全国48个定向培养士官单位中培养专业数和学生规模居前五位的地方高职院校。已有2014、2015、2016级共850余名士官学员光荣入伍,为定向培养部队提供了高素质的技术支撑力量。
办学50余年来,学院秉持“德能兼融、行知并重”的 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内涵强校。传承“把一切献给党”的人民兵工精神,弘扬“军工品质、忠诚奉献、立 德树人、经世致用”的学院核心价值观。坚持“植根兵器工业,对接高端制造,坚持军地融合,打造三个高地”的办学定位,服务国防军工与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地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军民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打造军工专业特色、培养军地两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我院是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018)合规性评价等级A类22所学校之一、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100所学校之一、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毕业设计抽查合格率100所学校之一。连续8年获得湘潭市综治民意调查高校排名第一。
未来3-5年,学院各类在校学生将达到6000人规模,其中为军队培养士官生规模占在校生总数的1/3,为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规模占在校生总数的1/3,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规模占在校生总数的1/3;努力将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军用车辆专业群进一步建设成为一流的特色专业群;形成科学合理的士官人才培养体系和军工特色鲜明的文化育人品牌;将学院打造成为校企合作、军民融合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军工特色鲜明的高职学院。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 DEFENSE INDUSTRY POLYTECHNIC”。
第三条 学院部标代码:14182; 省标代码:4739。
第四条 办学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学院路1号 邮编:41120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学院招生日常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与教务处共同研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组成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定向培养士官只招男生)。
第十六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院招生处咨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学院地址与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学院路1号 邮编:411207。
招生就业处电话:0731—52865132 52865182(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ngfxy.com/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731-52181118。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是湖南省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设有“四院一系二部”:武器装备制造学院、武器装备维修学院、车辆工程学院、士官学院、建筑工程系、思政部和公共基础部。现有教职员工290余人,各类在校学生5000余人(其中士官生1900余人);固定资产2.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500万元。
学院始终依托中国兵器行业和国防军工企业办学,紧密对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光电信息、武器制造、特种化工和军用车辆四大业务板块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人才需求,目前开设有机械设计与制造、应用化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各类专业(含专业方向)31个。2015年,学院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成功立项为湖南省第一批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学院以武器制造技术为核心专业组建了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以 应用电子技术为核心组建了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以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为核心,组建了军用车辆专业群,形成了以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为示范引领,以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为主体,军用车辆专业群为补充的专业体系。2018年,学院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被认定为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被确认为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
2014年,总参谋部和教育部联合下文《关于做好2014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4〕5号文件),批准我院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单位,当年为广州军区定向培养弹箭使用与维护专业方向、装甲车辆专业方向士官生100人。2015年,我院士官招生由2014年的2个专业增加到2015年8个专业方向,招生规模由首批100人扩大到385人。2016年,士官招生390人。2017年,士官招生5602018年招生820人,培养面向陆军、火箭军部队。目人,前,我院在校士官达1900余人,已经成为全国48个定向培养士官单位中培养专业数和学生规模居前五位的地方高职院校。已有2014、2015、2016级共850余名士官学员光荣入伍,为定向培养部队提供了高素质的技术支撑力量。
办学50余年来,学院秉持“德能兼融、行知并重”的 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内涵强校。传承“把一切献给党”的人民兵工精神,弘扬“军工品质、忠诚奉献、立 德树人、经世致用”的学院核心价值观。坚持“植根兵器工业,对接高端制造,坚持军地融合,打造三个高地”的办学定位,服务国防军工与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地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军民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打造军工专业特色、培养军地两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我院是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018)合规性评价等级A类22所学校之一、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100所学校之一、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毕业设计抽查合格率100所学校之一。连续8年获得湘潭市综治民意调查高校排名第一。
未来3-5年,学院各类在校学生将达到6000人规模,其中为军队培养士官生规模占在校生总数的1/3,为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规模占在校生总数的1/3,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规模占在校生总数的1/3;努力将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军用车辆专业群进一步建设成为一流的特色专业群;形成科学合理的士官人才培养体系和军工特色鲜明的文化育人品牌;将学院打造成为校企合作、军民融合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军工特色鲜明的高职学院。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 DEFENSE INDUSTRY POLYTECHNIC”。
第三条 学院部标代码:14182; 省标代码:4739。
第四条 办学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学院路1号 邮编:41120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学院招生日常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与教务处共同研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组成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定向培养士官只招男生)。
第十六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院招生处咨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学院地址与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学院路1号 邮编:411207。
招生就业处电话:0731—52865132 52865182(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ngfxy.com/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731-52181118。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