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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是吉林省省属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素有雾凇之都美誉的北国江城—吉林市。学校是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专业建设院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的百年学府,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创办的吉林中等农学堂。2003年10月北华大学农业技术学院(吉林省农业学校)实体并入吉林特产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新组建的吉林特产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全日制本科院校,更名为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学校现有九站和左家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6.3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0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98亿元。图书馆中外文纸质藏书109万册,电子图书总量达61.9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0个,标本馆收藏野生动植物标本3100余件。

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动物科技学院、中药学院、农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土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学院9个办学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84人,其中本科生10466人、专科生2118人,继续教育在籍学生1800余人。2015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单列计划联合培养研究生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902人,其中教授75人、副教授231人,博士162人(含在读)、硕士558人,“双师型”教师176人。国家级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4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5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新秀1人,吉林省优秀教师3人,吉林省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1人,吉林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1人,吉林省教育厅新世纪科学技术优秀人才2人。吉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吉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2个。吉林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1人,吉林市人才学会十大标兵奖1人。

学校现有46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以农学(特产)为优势和特色,涵盖工、农、文、理、经、管6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省级特色优势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验点专业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4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金课6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7门,形成了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

学校建有省级科研平台15个,省级农产品检测中心1个。近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近80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科技部丰粮工程项目1项,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6项,发表核心及检索论文1000余篇,审定玉米、水稻、大豆等新品种13个,获批人参、黑木耳等地方标准6个,国家发明专利10项,获得吉林省科学技术奖13项,成立5个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中心),50余名教师获聘12582/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专家,培训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5万余人。

学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中心,不断夯实“平台+模块”理论教学和“三实一研”实践教学体系。坚持加强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9个办学学院均成立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理事会,与珠海世纪鼎利集团联合建立产业学院,与大北农集团、长春旭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汉峘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人才合作培养协议。学校实施“一导二师三保障”育人模式,与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建就业服务平台,与400余家国内大中型企业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合作协议,建有1个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践教育教学基地,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逐年提高。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韩国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选派优秀师生赴国(境)外进行研修学习和文化交流活动,近三年出国留学生近200人,分别与韩国庆南大学、中部大学举办了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接收了来自中亚、非洲等8个国家的34名留学生。

百余年栉风沐雨,几代人励精图治,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凝练了“厚德图本、励学笃行”校训精神,确立了“以人为本、内涵发展、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食物与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吉林省依法治校工作示范院校”“吉林省文明单位”,学校党委被授予吉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新时代,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现代大学办学规律,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把握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机遇,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在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道路上奋勇前行!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九站校区: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九站街道农校社区翰林路77号;

左家校区: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左家社区学府路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植物生产类及其包含专业(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植物保护)均按3500元/年收取学费。

* 计算机类及其包含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均按4400元/年收取学费。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第一年按3500元/年收取学费,第二年开始,按照所选专业收取学费(食品科学与工程3800元/年,食品质量与安全3500元/年)。

* 工商管理类第一年按3800元/年收取学费,第二年开始,按照所选专业收取学费(工商管理3800元/年,财务管理3800元/年,市场营销4200元/年)。

* 中药学类第一年按4600元/年收取学费,第二年开始,按照所选专业收取学费(中药学4600元/年,中药资源与开发4000元/年,中草药栽培与鉴定3500元/年)。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1、【吉林省教育基金优秀特困生扶助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评选80名,实行等额评审。

2、【社会团体及企业奖助学金】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禾丰牧业集团、大北农集团等社会团体、企业和国际友人在我校设立多种专项奖助学金。

3、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困生临时补助等。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英语专业(本科)、应用英语专业(专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类)不限语种。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招生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或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各招生录取省份,各专业均按“专业清”原则录取,“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5、优先级别。各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高考原始分数录取;当原始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先参考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相同则参考数学成绩,若语文和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6、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7、学校在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未录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一志愿(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8、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除遵循以上1、2、3、4、6、7条款外,对吉林省招生考试院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先参考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相同则参考数学成绩,若语文和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外语成绩,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仍相同则参考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几点说明
1、凡考入我校下列本科专业(类)的考生:中药学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动植物检疫、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在左家校区就读。

2、凡考入我校下列专科专业的考生:中药学、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驯导,在左家校区就读。

3、其他本科、专科专业的考生均在九站校区就读。

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韩国庆南大学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韩语等级考试合格,自第三年开始,可自愿申请赴韩国庆南大学学习,在韩国庆南大学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与韩国庆南大学两个学校学位证书。

5、动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韩国中部大学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韩语等级考试合格,自第三年开始,可自愿申请赴韩国中部大学学习,在韩国中部大学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与韩国中部大学两个学校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nk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

联系电话:0432-63509600/63509032/63509034/63509058

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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