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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前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1994年,学校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世界贸易组织(WTO)讲席院校;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经济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学校因贸易强国而生、因对外开放而兴、因全面改革而盛、因新时代开放事业而新,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在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培养和国际经贸领域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

学校始终秉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恪守“诚信、宽容、博学、务实”校训,人才培养体现出录取分数高、就业质量高、就业薪酬高和外语能力强等特点。学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上海高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项目1个、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重点改革领航学院1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2个。学校获评2019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8-2021年度上海市A级高校创业指导站、2020-2021年度和2022-2023年度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基地,入选教育部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和教育部2020年“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在QS 2019中国大陆大学排行榜中,学校位列第82名;在2020软科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中,学校位列第10名;在2021全国高校毕业生薪酬指数排行榜中,学校位列第13名。

学校建立以应用经济学为龙头,开放型经济学科群为特色,经、管、文、法、理、工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应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授予类别13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2个(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上海市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5个。应用经济学进入软科排名前15%,2个一级学科入选上海高校博士学位点培优计划专项,6个专业学位点入选上海高校硕士学位点培优计划专项。现有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10个、上海高校智库3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5个,与海关总署共建“全球贸易分析监测中心”,着力打造国际经贸创新与治理研究院等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2个智库分别入选CTTI高校智库百强榜单(全国“A区高校智库”)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智库委员会中方成员单位。

学校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在香港基本法起草、中国“复关”“入世”谈判、浦东开发开放和WTO改革,以及在APEC谈判、中澳与中韩FTA谈判、中美经贸谈判、RCEP谈判与落地、加入CPTPP谈判、对外发展援助、中东欧经贸合作、东北亚和平进程、上海“进博会”、上海自贸区、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功能”与G60科创走廊建设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决策咨询研究水平连续多年位居上海高校前列。

学校不断拓展对外交流合作网络,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和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国际组织和境外伙伴缔结合作交流协议,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在“一带一路”重点区域开设孔子学院3所、孔子课堂1个,与卢布尔雅那大学合作建设的孔子学院获得“全球先进孔子学院”称号。与WTO、APEC、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中心(日内瓦)等国际组织深度合作,获评中国WTO事务卓越中心,为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支撑和服务。

学校现有松江、古北、七宝三个校区,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共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附属松江实验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国家级、省部级等高层次人才70余人,博士生导师16人;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65%以上。在校生13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90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4000人、学历留学生300余人。

“十四五”期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对接教育强国、贸易强国建设和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着力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学科创新高地”“名师荟萃高地”“新型智库高地”“国际合作高地”五大高地,全面开启建设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类大学新征程,为上海建成“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提供更强有力的服务支撑,为教育强国和贸易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古北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620号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本科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须为英语,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商务英语和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月13日-14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具体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月16日,我校按照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同日起,上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uibe.edu.cn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2023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中予以公布。

(3)2月25日-2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4)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学校及各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

商务英语专业采取英文面试,面试内容为英语语言综合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采取中英文面试,面试内容为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法学基本素质潜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

(5)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6)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对于没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须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作为参考,具体要求将在我校2023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中予以说明。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我校自主测试成绩,统一文化考试中的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4)网上确认: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于3月8日-9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具体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5)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商务英语专业5000元/学年,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6500元/学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的监督。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du.cn

招生官网:http://zhaosheng.suibe.edu.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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