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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始创于1954年,是中国第一所以“应用技术”命名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重点建设单位、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8年以来,在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同类型高校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坚持“应用导向、技术创新”的特色定位,秉承“依产业而兴、托科技而强”的办学理念,凸显“协同创新、共创价值”的科技创新文化,追求“卓而独特、越而胜己”的价值取向,积极推进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

学校专业特色鲜明,学科布局合理。设有19个二级学院(部),拥有本科专业55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农、艺等8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和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1个;5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其中1个专业通过国际专业认证。建有以“香料香精化妆品与绿色化工”为引领、以“功能新材料和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设计文创与创新管理”为协同的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700余人、本专科生16000余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育人成果丰硕。大力弘扬“厚德精技 砥砺知行”的大学精神和“明德 明学 明事”的大学校训,聚焦未来工程师关键能力,构建“爱科技”“六融合”“双协同”卓越引领的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家国情怀、过硬本领、勇担责任的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现有国家级和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1个;与行业领军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6个,入选首批上海市重点现代产业学院立项建设1个;拥有国家级和上海市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42门;获批教育部和上海市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9个;近两届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参与单位)、二等奖1项,上海市教学成果奖20项,其中特等奖1项。近五年学生获“互联网+”“挑战杯”等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3000余项,毕业生整体就业率长期处于上海高校和同类高校领先水平,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和好评。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科研实力突出。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需求,依托、服务和引领相关重点产业发展。拥有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稀土新材料测试评价行业中心、香料香精化妆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学科平台6个,拥有香精香料及化妆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物理气相沉积(PVD)超硬涂层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绿色氟代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光探测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食品风味与品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学科平台16个;与地方政府、头部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研究院、上海市大学科技园、上海创业学院、中欧知识产权学院和各类协同创新研究院、产学研工作站、技术转移中心等高水平技术创新和成果孵化平台。近五年,以第一单位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课题等国家级项目130余项、省部级项目近200项;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各类科技奖项50余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制定各类标准40余项;2021年学校专利申请量及发明专利授权量均居上海市同类高校第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队伍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6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86人,博士生导师37人,“双师型”教师812人;拥有省部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159人次,其中国家级人才22人次、省部级人才137人次,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引领、省部级领军人才为支撑、优秀中青年骨干为主体的高水平人才梯队。教师获全国优秀教师、“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四有”好老师(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国际交流活跃,影响日益提升。设有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个;与欧洲、美洲、亚洲、大洋洲以及港澳台等20多个国家(地区)的12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分互认高校数达51所;近年来,共派出2000余人次学生赴海外院校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与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建设全国首家国际化妆品学院,与国际知名大学共建中欧知识产权学院。近年来,学校积极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开设老挝铁道工程人才班,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高素质铁道工程技术人才,获批外交部亚洲合作资金项目,获批上海市“一带一路”中老铁路工程国际联合实验室,成立“一带一路”澜湄铁路互联互通中心,持续推进高水平国际协同育人和协同科创工作,学校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化人才培养成效获得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

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起点谱写新篇章。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特色优势学科建设为引领、以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为根本、以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与服务社会为使命、以开放合作和数字赋能为路径、以大学治理体系优化为保障,努力打造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新高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优选地和特色学科专业培育地,为上海城市发展和国家民族富强贡献智慧和力量,向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的目标不断奋进!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春季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地址:海泉路100号;徐汇校区地址:漕宝路120号。

建筑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建筑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1号)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无色弱、色盲、嗅觉迟钝。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一、2月13日-14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具体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二、2月16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三、2月16日-17日,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并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官网(https://adm.sit.edu.cn)自主选择相应专业的测试时间,测试地点为漕宝路120号图书馆。

四、2月25日-26日,考生按照选定的测试时间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五、我校自主测试为技能测试,总分150分。(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建筑学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①素描②综合素质;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①闻香辨香②综合素质。

1、技能测试分值如下:

专业

闻香辨香

素描

综合素质

总分

建筑学


120

30

150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120


30

150

2、技能测试考查点

闻香辨香考查点(时间40分钟):

①能分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气味;

②具有较强的嗅觉灵敏度;

③具有较强的对香气和气味的嗅辨记忆能力;

④能对香气和气味进行合理描述;

素描考查点(时间120分钟):

①构图合理,透视及比例准确;

② 结构严谨,黑白灰关系及明暗层次分明;

③ 物体塑造深入,空间分明,并有细节刻画;

④ 素描关系完整,画面富有艺术表现力;

◆ 综合素质考查点(时间10分钟):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主要考察①语言表达能力②自身创新潜力③专业了解程度④学科综合素质。

建筑学专业主要考察①专业学习潜质②逻辑思维能力③理解沟通能力。

综合素质考查将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无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0日12:00前把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内容相关的证书材料原件同身份证(有照片面)一起拍照,发送邮件至sit_zsb2013@163.com,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则依次按自主测试、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和秋招录取学生一起寄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举报电话:6087338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it.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adm.sit.edu.cn

咨询电话:64941403

十七、其他须知

1、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与当年秋招录取的学生一起报到入学,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4、请考生按春招日程,关注我校招生官网https://adm.sit.edu.cn我校春招相关信息均通过校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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